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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的公告
  •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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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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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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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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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德国Sellner项目完成交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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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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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的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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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2-00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12月被认定为2008年辽宁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08年12月5日,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于2012年2月3日收到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公布辽宁省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结果的通知》(辽科发[2012]4号),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发证日期为2011年10月26日(证书编号:GF201121000144,有效期: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1年起公司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