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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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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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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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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5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月2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珠海市浩丰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详见股权收购公告2012-006号。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四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6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购珠海市斗门区兆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集团”)持有的珠海市浩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丰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978,097,898.19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浩丰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978,097,898.19元人民币。本次交易收购方和出售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收购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股权出让方:珠海市斗门区兆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井岸镇井湾路38号

    法定代表人:梁辉腾

    经营范围:纺织品、针织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软件、建筑材料、钢材、饮料(不含酒)、纸及纸类制品、桔水、白砂糖、煤炭(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的销售;填土、吹沙。

    2、股权受让方: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1,704.562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昌盛路155号

    法定代表人:袁小波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金)、建筑五金、五金工具、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化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珠海市浩丰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2、浩丰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时间:2009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320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渡江路8号202

    法人代表:梁辉腾

    经营范围:商业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3、浩丰公司近3年资产负债及利润情况(未经审计)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一、流动资产合计13099652.0073051743.04321559837.71
    二、资产总计13099652.0076701743.04321559837.71
    三、流动负债合计13001144.0076602192.00320626820.00
    五、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13099652.0076701743.04321559837.71

    项 目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一、主营业务收入
    二、主营业务利润
    三、营业利润-1492.00-464.44-66533.33
    五、利润总额-1492.00-464.44-66533.33
    六、净利润-1492.00-464.44-66533.33

    4、浩丰公司持有的资产情况

    浩丰公司持有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白蕉路(省道S272)东侧,编号为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300033323号《房地产权证》的用地面积为200000平方米(含规划道路等市政公共配套用地)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该项目”),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容积率为2.5,建筑面积500000平方米。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兆丰集团持有的浩丰公司100%股权。

    2、定价情况:浩丰公司名下的项目地块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白蕉路(省道S272)东侧,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容积率为2.5,建筑面积500000平方米。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分所、北京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华(珠)审字[2012]20号”《审计报告》及“京恒信德律评报字[2012]000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评估的基准日为2012年2月2日。浩丰公司资产评估价值为:总资产为人民币982,790,471.51元,总负债为人民币61,845.63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82,728,625.88元,并以此作为本次股权转让对价款确定的依据。经双方一致同意:浩丰公司100%股权作价为人民币978,097,898.19元。

    五、涉及收购股权的其他安排

    公司收购浩丰公司100%股权的资金全部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土地储备数量增加,符合珠海市城市规划发展方向,培育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分所、北京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华(珠)审字[2012]20号”《审计报告》及“京恒信德律评报字[2012]000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