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钢转债触发回售条款
2012-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裘海亮
河北钢铁今日公告,因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唐钢转债已触发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以面值加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据此,河北钢铁自2011年12月14日至2012年2月2日的股价已触发回售条款。
据公告,本次回售价格为唐钢转债面值加上当期利息,即102元/张。行使回售权的唐钢转债持有人应在2012年2月8日至14日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唐钢转债最新报收10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