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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2012-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078 证券简称: 澄星股份 编号:临2012-002

      转债代码:110078 转债简称:澄星转债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根据江苏省江阴市城市规划的总体安排及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公司与江阴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就公司位于江阴市花山路老厂区整体搬迁补偿、停工停产损失等达成了一致,签署了《搬迁补偿协议书》,公司将获得搬迁补偿款共计41,3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2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工作的实施意见》(澄政发【2005】12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公司位于江阴市花山路老厂区的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其他附着物需要进行搬迁、整理。

      经过协商,公司与江阴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就公司位于江阴市花山路老厂区的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及搬迁补偿费、停工停产损失费达成了一致,于2012年2月6日签署了《搬迁补偿协议书》,该协议经2012年2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交

      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归属于本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权证为:澄土国用第06973号、第

      06983号、第01792号),土地面积为161.51亩;建筑物(所有权证为:澄房权字第010403211号、第0448046号、第00440327号),以及不可搬迁设备、搬迁补偿和停工停产损失。

      三、交易对方介绍

      1、交易对方:江阴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

      对方性质:江阴市人民政府下属土地储备开发管理部门

      2、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四、搬迁补偿标准

      参照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花山路厂区整体搬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沪万隆评报字(2009)第204-1号:评估价值为42,947.85万元,账面价值为39,300.54万元)和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确认公司花山路厂区整体搬迁收购费用的函》,并根据公平、公允原则,最终经双方协商确定:江阴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向公司支付搬迁补偿费及停工停产损失等共计41,300万元人民币。

      五、补偿款支付时间

      根据协议约定,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江阴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首付2065万元给公司,余款待公司全部搬迁结束(不晚于2012年3月31日),并办理有关权证的注销手续结束后,在净地挂牌拍卖前付清。

      六、本次搬迁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根据公司的整体规划,公司已陆续搬迁至澄星股份新厂区,并已经投入生产使用,因此本次搬迁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偿款项将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公司获得的搬迁补偿款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本公司将在收到搬迁补偿款项后以及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搬迁补偿协议书》;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