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东方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自2012年2月8日起,增加东方证券代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业务,同时参与东方证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1. 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0)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9)
3.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8)
4. 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7)
5.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6)
6. 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5)
7. 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163303)
8.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302)
9.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1)
东方证券将在其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东方证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和手机委托等非现场交易委托方式成功办理上述基金申购(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业务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四折优惠,但优惠后的实收申购费率应不低于0.6%,如折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标准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
原费率指本公司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
上述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东方证券的规定为准。上述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东方证券所有。
三、基金转换业务
东方证券将在其各营业网点办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302)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163303)的基金转换业务。东方证券暂不办理此两只基金外其他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转换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相关业务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站:www.dfzq.com.cn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站:www.ms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