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2-007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2年1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2月6日(星期一)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2月5日-2012年2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5日下午15:00至2012年2月6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李水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76,256,24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8.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76,1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8.7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56,24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6,190,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反对6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韦少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