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施浩 ○编辑 邱江
据国家环保部披露,华电国际的再融资项目在环保关上“卡壳”,但公司昨日却披露其修正后的定增方案已获证监会放行。这是继去年的安琪酵母和酒钢宏兴等案例之后,两部门在审批程序上再次“撞车”。
根据国家环保部近日更新的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信息,华电国际本次再融资核查的范围包括旗下近30家子公司,广泛分布于山东、河北等8大省区,其中就包括公司本次增发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递交环保核查申请材料,但环保部给出的核查结论为“不受理,重新编制报告”。
不过,环保审查环节遇挫似乎并未阻止公司定增的进程。华电国际昨日公告,公司定向增发获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调整后的增发方案,公司拟以不低于3元/股的价格向包括中国华电集团在内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不超过6亿股,募资投入不超过10.73亿元建设华电莱州发电公司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等项目。华电国际在方案中明确表示,由于公司目前在电源结构上仍以火电为主,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随着国家环保部门对环保的关注程度日趋提高,可能造成公司运营成本提高。
按照相关规定,环保部门的批准是污染类公司首发上市或再融资获得监管部门放行的条件之一。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上市公司为节省报批的程序和时间,常常同时向多个审批部门上报材料,这往往导致其审批在程序上可能 “倒置”,审批结果出现“撞车”。如,2011年8月,安琪酵母完成定增,但是环保部在11月才对该项目进行公示;皖维高新的增发项目也出现过类似的“倒置”情形;酒钢宏兴则是在再融资项目环保核查搁浅的情况下拿到了证监会的批文。华电国际或是此类“撞车”的最新案例。
一位国内投行的保荐人对记者表示,公司多头报批以及主管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是出现该种现象的重要原因。由于环保核查的目的是为避免公司的募投项目因环保问题引发投资风险,其禁令遭架空显然有悖于政策的初衷。从酒钢宏兴的案例来看,最后的解决方式或是公司需经整改并通过环保核查之后,增发方案方能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