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66 股票简称:宇通客车 公告编号:临2012-006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宇通客车”)配股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1号文核准。2012年1月18日,宇通客车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将本次配股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10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宇通客车股本总数519,891,72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为155,967,516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由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配股代码“700066”,配股简称“宇通配股”。
3、本次配股价格为14.38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10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宇通客车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12年2月21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2月20日(T+1日至T+6日),宇通客车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2年2月8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宇通客车/公司/本公司 | 指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 | 指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 指 | 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行为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指 |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
股权登记日/T日 | 指 | 2012年2月10日 |
全体股东 | 指 | 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宇通客车A股股东 |
控股股东/宇通集团 | 指 |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
精确算法 | 指 |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数量加总与可配售总量一致。 |
日 | 指 |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12年2月10日(股权登记日,T日)收市后宇通客车股本总数519,891,72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155,967,516股。
4、发行人控股股东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中其可配售的股份数。
5、配股价格:14.38元/股。
6、募集资金数量: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42,812,880.08元(含发行费用)。
7、发行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10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宇通客车股份的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交易日 | 配股安排 | 停牌安排 |
2012年2月8日(T-2日) |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 正常交易 |
2012年2月9日(T-1日) | 网上路演 | 正常交易 |
2012年2月10日(T日) | 股权登记日 | 正常交易 |
- 2012年2月17日(T+5日) |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 全天停牌 |
2012年2月20日(T+6日) |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 全天停牌 |
2012年2月21日(T+7日) | 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 正常交易 |
注: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2年2月13日(T+1日)起至2012年2月17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00066”,配股简称“宇通配股”,配股价格14.38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股东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0),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股东仔细查看“宇通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宇通客车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2月21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发行成功,则宇通客车股票将于2012年2月21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公司控股股东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本次配股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配股失败,则宇通客车股票将于2012年2月21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2年2月21日(T+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2年2月20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四、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2012年2月9日(T-1日)9:30时~11:30时本公司拟在中国证券网(https://www.cnstock.com)进行网上路演。
五、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宇通客车本次配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后由上交所安排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宇通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汤玉祥
董事会秘书: 朱中霞
证券事务代表:孙谦
电 话: 0371-66718281
传 真: 0371-66899123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石保上
保荐代表人: 赖步连、曾小军
项目协办人: 田斌
项目组成员: 薛原、孟超、夏天
联系人: 杨成娇、申璐、王坤
电 话: 010-88088832
传 真: 010-88086182
特此公告。
发行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