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居民企业税收首破千亿元
2012-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郭一信 ○编辑 衡道庆
国税总局国际税务司日前表示,2011年我国非居民企业税收首次突破1000亿元,其中股息红利所得税成为最主要收入来源。
非居民企业是指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2006年起,我国根据国际税收惯例,统一将外资企业改称为非居民企业。
据统计,去年我国共征收非居民企业税收1025.89亿元,比上年增长247.33亿元,增长31.8%,其中企业所得税占八成以上,达到871.66亿元,增长38.4%。
非居民企业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所得税成为最主要税源,去年全国共征收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所得税449.67亿元,占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51.59%,增长63.63%。据介绍,股息红利所得税增长主要来源于非居民企业投资的居民企业利润增长,特别是汽车行业大力发展所带来的股息税收增长尤为显著。目前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连年大幅增加,汽车行业获利颇丰,而这一行业大多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因此带动了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所得税的增加。
除了股息红利所得外,去年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也继续保持高增长态势,全国共征收88.65亿元,占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总额的10.17%,增长36.03%。据介绍,去年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影响,非居民企业股东转让居民企业股权活动活跃,带动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增长,且单笔税款金额攀升。
此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收入去年也达到190.33亿元,约占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两成以上,增长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