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民间借贷套上“笼头”
2012-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陈俊岭 ○编辑 衡道庆
从长沙部分房产老板“跑路”到温州立人集团董事长被刑拘,龙年伊始的几起案例再次引起公众对民间借贷的关注。
围绕民间借贷的“是”与“非”和相关政策的“堵”与“疏”,过去一年来,各方一直争论不休。但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有效补充”这一认识,则基本成为共识。
不可否认,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民间借贷机构,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等方面均起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但由于其准入门槛低,部分机构风险控制和法律意识淡薄,也时常给市场和债权人带来种种风险。
专家认为,对于民间借贷的管理,关键是如何趋利避害,为“猛兽”套上“笼头”,监管部门应积极扶持其步入规范化途径,这是解决民间借贷这一金融课题的“题中应有之义”。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多次表示,民间借贷问题充分反映出中国目前存在金融压抑,金融改革还有待完善,为此她呼吁监管部门多关注小额贷款公司等民间信贷组织的发展。
1月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补充,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要完善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加强引导和教育,发挥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同时,要大力整顿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高利贷活动和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非法证券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对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和银行表外业务的全面监测和有效监管,妥善处理企业资金链断裂事件,防止风险扩散蔓延。
无疑,对于民间借贷这一非主流金融形态的发展而言,温总理的讲话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