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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09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月29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2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信息披露延迟问题的整改方案》。

    《关于信息披露延迟问题的整改方案》详情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子公司(超日洛阳、超日九江、卫雪太阳能、超日工程)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2年度子公司(超日洛阳、超日九江、卫雪太阳能、超日工程)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情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10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披露延迟问题的整改方案

    2012年1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3号),指出公司在与日本CHAORI SOLAR株式会社签署7500万美元的销售合同时存在信息披露延迟的问题,公司董事会针对该项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方案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超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与CHAORI SOLAR株式会社签署了金额达7500万美元的《2012年度销售合同》,但由于子公司信息传递延误等原因,公司迟至2011年12月20日才对外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3条和第11.11.3条的规定。

    二、整改方案

    1.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度监控,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

    董事会要求公司市场部、销售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日常经营中必须委派专人密切关注各子公司的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署合同等信息及其进度,一旦发现事件触及公告时点则必须及时通知董事会。同时,董事会要求子公司进一步明确各重大事项报告责任人,发生达到或可能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重大事项必须第一时间告知母公司相关部门责任人或在必要时直接通知董事会,切实保证重大事项汇报的及时、准确、完整。公司相关经营层及各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责任人负有及时向董事会上报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责任,若未能及时上报,董事会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责任人及各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责任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流程。

    董事会将不定期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认真、积极的态度参加深交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并自行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责任人及各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责任人进行内部培训和讨论,了解相关规则并掌握相关规则的最新变化,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及各子孙公司的重大事项汇报流程,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完整,防止类似本次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再次发生。

    3、加强同深交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的沟通。

    公司在按照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时应该更加密切的与监管机构保持沟通。董事会要求信息披露相关部门对可能涉及信息披露的疑惑事项及时向监管机构咨询,将问题控制在发生之前。同时,在重大事项或者新问题出现时,也应及时向监管机构备案沟通,杜绝在相关事件进程中的信息披露不规范,从而确保能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以上整改方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开始实行。董事会决定成立专项整改小组,董事长倪开禄先生是此次整改方案的第一责任人,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市场总监、销售部经理等,董事会秘书顾晨冬先生将协助董事长落实上述整改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11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2012年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提出了2012年度对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3月18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对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合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关于201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0)

    2011年5月6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上海超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对上海卫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新增合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关于新增201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44)

    2011年9月13日,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香港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对西藏日喀则市超日国策太阳能应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并增加2011年度对超日国贸提供担保额度45,000万元人民币,对超日国贸年度合计提供最高担保额度增加为60,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关于新增2011年度对子公司(香港超日、西藏超日)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75;《关于增加2011年度对子公司(超日贸易)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82)

    2011年11月16日,公司2011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对香港超日下设电站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2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包括对Chaori Sky Solar Energy S.à r.l.下属电站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对香港超日直属电站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详见《关于新增201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超日香港下设电站项目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98)(2)对电站项目子(孙)公司提供不超过2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欧元或美元)担保额度,其中包括对Greenleaf Clear Skies I,LLC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Chaori solar USA,LLC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Chaori CS solar Project international AG(设立中)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CHAORI BG SOLAR JSC(设立中)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超日天华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设立中)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详见《关于补充新增2011年度对电站项目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100)

    上述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705,000万元)的授权事项目前尚未到期。

    2012年2月3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新收购控股子公司洛阳银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详见《关于2012年度对子公司(银电光伏)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4)

    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在2011年度相继对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了担保额度,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拟在2012年继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4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各控股子公司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被担保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额度
    1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100,000
    2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20,000
    3上海超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70,000
    4上海卫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0,000
    5洛阳赛阳硅业有限公司30,000
    合 计240,000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

    从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须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 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0万元(超日全资子公司)

    法人代表:倪开禄

    成立时间:2006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偃师市工业区

    经营范围:太阳能材料、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灯具、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生产、销售、安装。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经营状况: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1年9月30日,超日洛阳总资产为1,313,273,554.35元,净资产为720,165,193.28元,本期净利润为-18,948,381.0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超日全资子公司)

    法人代表:倪开禄

    成立时间:2010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爱国路中段

    经营范围:太阳能材料、太阳能设备、太阳能灯具、电子电器生产、销售、安装;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行政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状况: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1年9月30日,超日九江总资产为319,689,344.27元,净资产为298,790,441.47元,本期净利润为-1,007,348.1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上海超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超日全资子公司)

    法人代表:倪开禄

    成立时间:2005年7月1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村219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硅棒、硅片、电池片和组件批发、零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经营状况: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1年9月30日,超日洛阳总资产为1,642,305,247.97元,净资产为75,502,925.75元,本期净利润为27,165,535.5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上海卫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超日全资子公司)

    法人代表:倪开禄

    成立时间:2010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杨牌路628号9幢85号

    经营范围:光电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光电材料、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灯具、电子产品、电器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安装,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经营状况:上海卫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1年9月30日,卫雪太阳能总资产为263,693,828.73元,净资产为49,500,650.98元,本期净利润为21,464,133.7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洛阳赛阳硅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500万元(超日全资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6月

    法定代表人:倪开禄

    注册地址:偃师市工业区北环路中段

    经营范围: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

    经营状况:该公司尚在筹建期。

    三、担保的目的和风险评估

    1、由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又处于产能迅速扩大时期,对项目建设资金及流动资金需求量非常大。因此,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出发,需进一步加大融资能力,通过提供担保,解决上述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上述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2、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这些公司的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201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担保的对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这些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2年继续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4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同意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该担保事项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额为96,50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0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31.49%。

    截至目前,股东大会授权的尚未到期的201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705,000万元,其中上述子公司的额度为17,500万元,其余子公司的额度为530,000万元;201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银电光伏)。本次关于2012年度继续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40,000万元,若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780,000万元(届时尚未到期的2011年度对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废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12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子公司(超日洛阳、

    超日九江、卫雪太阳能、超日工程)

    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2012年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提出了2012年度子公司(超日洛阳、超日九江、卫雪太阳能、超日工程)对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详见公告2012-011《关于201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同银行相关授信事宜的沟通,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2012年对公司提供不超过18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1.具体提供担保子公司和提供担保额度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提供担保的子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额度
    1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100,000
    2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50,000
    3上海卫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0,000
    4上海超日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10,000
    合 计180,000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

    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须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3、 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0万元(超日全资子公司)

    法人代表:倪开禄

    成立时间:2006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偃师市工业区

    经营范围:太阳能材料、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灯具、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生产、销售、安装。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经营状况: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1年9月30日,超日洛阳总资产为1,313,273,554.35元,净资产为720,165,193.28元,本期净利润为-18,948,381.0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 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超日全资子公司)

    法人代表:倪开禄

    成立时间:2010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爱国路中段

    经营范围:太阳能材料、太阳能设备、太阳能灯具、电子电器生产、销售、安装;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行政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状况: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1年9月30日,超日九江总资产为319,689,344.27元,净资产为298,790,441.47元,本期净利润为-1,007,348.1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上海卫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超日全资子公司)

    法人代表:倪开禄

    成立时间:2010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杨牌路628号9幢85号

    经营范围:光电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光电材料、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灯具、电子产品、电器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安装,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经营状况:上海卫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1年9月30日,卫雪太阳能总资产为263,693,828.73元,净资产为49,500,650.98元,本期净利润为21,464,133.7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上海超日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300万元,超日持有89%股份)

    成立时间:2009年5月

    法定代表人:倪开禄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村431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设备及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口(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经营状况:上海超日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11年9月30日,超日工程总资产为5,379,427.73元,净资产为3,249,679.88元,本期净利润为627,325.8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目的和风险评估

    子公司(超日洛阳、超日九江、卫雪太阳能、超日工程)对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为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子公司(超日洛阳、超日九江、卫雪太阳能、超日工程)所提供的担保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的业务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12年度子公司(超日洛阳、超日九江、卫雪太阳能、超日工程)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主要是对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此项议案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子公司(超日洛阳、超日九江、卫雪太阳能、超日工程)所提供的担保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的业务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同意控股子公司(超日洛阳、超日九江、卫雪太阳能、超日工程)在2012年对公司提供不超过18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同意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该担保事项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13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2月24日上午9:30召开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6.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经济园区旗港路73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2年度子公司(超日洛阳、超日九江、卫雪太阳能、超日工程)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本公告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经济园区旗港路738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严佳伟、汤海虹

    联系电话:021-51889318、021-51889328

    传真:021-33617902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经济园区旗港路738号

    邮编:201406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 ),出席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201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2012年度子公司(超日洛阳、超日九江、卫雪太阳能、超日工程)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