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1:产业纵深
  • 12:调查·产业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钱沿周刊
  • T6:钱沿周刊 视点
  • T7:钱沿周刊 聚焦
  • T8:钱沿周刊 广角
  •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2012年2月9日   按日期查找
    B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7版:信息披露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4 股票简称:南京高科 编号:临2012-006号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2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1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00,711,564

    (注)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8.88

    注:因本次会议所议《关于增加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互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所持178,893,815股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益民先生主持,公司5名董事、2名监事以及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的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改聘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200,711,56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100%。

    (二)《关于增加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互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总公司”)互相提供贷款担保的额度:其中,公司为开发总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金额不高于该公司为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金额,且公司为开发总公司贷款担保余额不高于30亿元人民币,担保(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13年3月31日。

    因开发总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开发总公司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15,535,013股同意,6,282,736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数的 71.20%。

    (三)《关于为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和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为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置业”)分期提供委托贷款的额度,从原来的20亿元上调至25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同时,同意公司为高科置业(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额度,担保(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13年3月31日。

    表决结果:200,711,56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100%。

    四、《关于为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贷款担保额度,担保(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13年3月31日。

    表决结果:200,711,56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法律顾问梁峰、周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苏永证字(2012)第009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二)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