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9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2012-03
900918 耀皮B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2月8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30名,代表股份数为485,200,212股,占公司总股本731,250,082股的66.35%,其中B股股份数为27,022,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林益彬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赞成484,747,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其中B股为26,632,262 股;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其中B股为0 股;弃权4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其中B股为390,000 股。
2、审议通过《关于向天津耀皮提供40000万元过渡贷款担保的报告》
赞成482,491,8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其中B股为24,376,962 股;反对2,24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其中B股为2,247,800 股;弃权46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其中B股为397,500 股。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费宏博、卞栋樑两位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