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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锦纶 编号:2012-00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为3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资格有效期内当年起本公司所得税享受15%的优惠税率。

      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不断完善创新体系建设,锐意进取,取得更大的创新成果,提高公司竞争力。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