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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0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2012年1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2月9日上午9:30在公司南京营运中心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8人,代表股份785,073,79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7.23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杨廷栋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和监事候选人亲自出席会议。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平长春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冯辕律师、朱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85,073,7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分两项子议案,均实施累积投票制,经对各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选举张雨柏先生、韩锋先生、柏树兴先生、昝瑞林先生、钟玉叶先生、朱广生先生、丛学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蒋伏心先生、王林先生、刘建华女士、屠建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为: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2.1关于选举张雨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票795,102,824股(累积后有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8%;

      2.2关于选举韩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票785,073,790股(累积后有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3关于选举柏树兴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票780,059,273股(累积后有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

      2.4关于选举昝瑞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票780,059,273股(累积后有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

      2.5关于选举钟玉叶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票785,073,790股(累积后有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6关于选举朱广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票785,073,790股(累积后有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7关于选举丛学年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票785,073,790股(累积后有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8关于选举蒋伏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785,073,790股(累积后有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9关于选举王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785,073,790股(累积后有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10关于选举刘建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785,073,790股(累积后有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11关于选举屠建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785,073,790股(累积后有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制度,经对各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耿开亮先生、龚如杰先生、陈太松先生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为:

      3.1关于选举耿开亮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票785,073,790股(累积后有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2关于选举龚如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票785,073,790股(累积后有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3关于选举陈太松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票785,073,790股(累积后有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冯攀台先生、陈太清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冯辕律师、朱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2月10日

      附:(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张雨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泗阳印刷厂厂长,泗阳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省泗阳县经委副主任、主任、县长助理、副县长,泗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洋河集团总经理。200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张雨柏先生是江苏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 中国糖酒食品业十大人物”、“ 中国工业行业杰出人物”、“中国食品行业梦幻组合总经理”、“ 中国上市公司最具价值总裁”、“全国用户满意杰出管理者”、“全国酿酒行业百名先进个人”、“中国工业经济十大风云人物”、“全国食品工业先进科技管理工作者”、“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江苏省劳动模范”等称号。张雨柏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0.73%的股份,同时持有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34.84%的股份(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35%的股份,是公司第三大股东),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张雨柏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省泗阳县副县长、党组成员、泗阳县委常委、江苏洋河集团董事长、江苏双沟集团董事长。2010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江苏省宿迁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公司是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4.0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之外,韩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 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柏树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上海捷强财务部经理。现任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柏树兴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柏树兴先生担任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64%股份,为公司第四大股东),除此之外,柏树兴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 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昝瑞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江苏省南通县刺绣厂副厂长,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政协委员、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昝瑞林先生曾获“通州市十佳青年科技标兵”,“通州市十佳青年”等光荣称号。昝瑞林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持有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6.5%的股份,(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83%的股份是公司第五大股东),此外,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31.02%的股份(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53.85%的股份,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8%的股份)。除此之外,昝瑞林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玉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江苏洋河酒厂车间班长、副主任、主任,洋河集团组宣部部长、工会常务副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2010年4月至今先后兼任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钟玉叶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0.39%的股份,同时持有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8.45%的股份(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35%的股份,是公司第三大股东)。钟玉叶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广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淮阴市罐头饮料厂副厂长、洋河集团副总经理。200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董事、副总裁。朱广生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0.39%的股份,同时持有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7.93%的股份(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03%的股份,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朱广生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丛学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洋河酒厂总帐会计、财务处长、洋河集团财务部长、总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丛学年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0.22%的股份,同时持有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9.69%的股份(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03%的股份,是公司第二大股东)。丛学年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蒋伏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8月出生。博士生导师,历任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副教授,现任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创新经济研究院院长,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咨询委员会委员。蒋伏心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历任南京跃进汽车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科长、科长,江苏兴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中意合资南京泰克西铸铁公司财务部长,中意合资南京依维柯公司财务部长,南京金鹰国际购物中心总经理,南京金鹰国际购物集团常务副总裁,现任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林先生自2007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王林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建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技师、高级品酒师。历任南京盐业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省轻工食品总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酿酒协会秘书长、江苏省白酒专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刘建华女士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屠建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扬州市分行审计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副处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屠建华女士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冯攀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泗洪县粮食局副局长、洋河集团副总经理。200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攀台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目前持有公司0.38%的股份,同时持有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8.45%的股份(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35%的股份,是公司第三大股东)。冯攀台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耿开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江苏省宿迁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宿迁市泗洪县县长助理兼财政局局长。现任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2007年3月起任本公司监事。耿开亮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目前,耿开亮先生担任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4.0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之外,耿开亮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 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龚如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 。历任上海捷强第五配销中心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现任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龚如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00股股份,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龚如杰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太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党委委员、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综合部部长,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洋河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监事、纪委副书记、公司办公室主任。陈太清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1.88%的股份(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35%的股份,是公司第三大股东)。陈太清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太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泗阳县政府法制局科员、秘书,泗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中共泗阳县穿城镇委镇长、书记,现任任江苏苏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陈太松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9日上午10点50分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43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3日以短信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董事一致推举张雨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议案》;

      董事会选举张雨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结合公司董事会换届的实际情况,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张雨柏、韩锋、蒋伏心、王林、刘建华,

      张雨柏任主任委员;

      (二)提名委员会:王林、张雨柏、刘建华,

      王林任主任委员;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蒋伏心、钟玉叶、屠建华,

      蒋伏心任主任委员;

      (四)审计委员会:屠建华、刘建华、朱广生,

      屠建华任主任委员。

      三、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张雨柏先生为公司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营运管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四、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丛学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五、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总裁提名,聘任下列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聘任钟玉叶先生、朱广生先生、丛学年先生、周新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聘任丛学年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聘任周新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六、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董事会聘任邓学农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相关人员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相应独立意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2月10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雨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泗阳印刷厂厂长,泗阳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省泗阳县经委副主任、主任、县长助理、副县长,泗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洋河集团总经理。200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张雨柏先生是江苏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 中国糖酒食品业十大人物”、“ 中国工业行业杰出人物”、“中国食品行业梦幻组合总经理”、“ 中国上市公司最具价值总裁”、“全国用户满意杰出管理者”、“全国酿酒行业百名先进个人”、“中国工业经济十大风云人物”、“全国食品工业先进科技管理工作者”、“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江苏省劳动模范”等称号。张雨柏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0.73%的股份,同时持有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34.84%的股份(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35%的股份,是公司第三大股东),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张雨柏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玉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江苏洋河酒厂车间班长、副主任、主任,洋河集团组宣部部长、工会常务副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2010年4月至今先后兼任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钟玉叶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0.39%的股份,同时持有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8.45%的股份(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35%的股份,是公司第三大股东)。钟玉叶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广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淮阴市罐头饮料厂副厂长、洋河集团副总经理。200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董事、副总裁。朱广生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0.39%的股份,同时持有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7.93%的股份(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03%的股份,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朱广生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丛学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洋河酒厂总帐会计、财务处长、洋河集团财务部长、总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丛学年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0.22%的股份,同时持有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9.69%的股份(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03%的股份,是公司第二大股东)。丛学年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新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8月出生,江苏泗阳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曾先后荣获“2000年江苏优秀科技工作者”、“2001年宿迁市十大杰出青年”、“宿迁市优秀科技专家和拔尖人才”等荣誉,是国家级白酒评酒委员。周新虎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0.22%的股份,同时持有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3.00%的股份(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35%的股份,是公司第三大股东)。周新虎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邓学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审计师。历任宿迁市审计局经贸处处长、主任科员,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2011年6月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邓学农先生先后受到江苏省审计厅、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宿迁市审计局、宿迁市人事局嘉奖,2003-2005年度被江苏省审计厅、江苏省人事厅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邓学农先生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2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9日上午10点40分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3日以短信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5名。

      与会监事一致推举冯攀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冯攀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