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2-004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2月9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雪晴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2-00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2年2月9日在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张景升先生、李斌先生、徐波先生、刘澄清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国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以2月9日作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24.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2.37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项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
公司监事会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2-00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2月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24.7万份股票期权授予公司3位激励对象,授权日为2012年2月9日,行权价格为42.37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拟授予激励对象240.2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对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对象由186名变更为175名,期权总额也相应由266.88万份调整为248万份。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五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富安娜股票的权利,拟首次授予175名激励对象223.3万份期权,同时预留24.7万份。首次授权部分行权价格为34.24元。2011年7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依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权部分的行权价格由34.24元/故调整为33.54元/股。同时,公司首次授予对象由175人减至166人,期权总数减至233.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数量208.8万份,预留24.7万份。
本次股权激励履行了如下审批程序:
1、2010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11年1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该修订稿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对原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具体修改部分参见公司2011年1月25日公告)
3、2011年2月11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1年2月23日,受公司股东大会委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授权,确立授权日为2011年2月23日。
5、2011年7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行权价格由34.24元/调整为33.54元/股。 同时,公司首次授予对象由175人减至166人,期权总数减至233.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数量208.8万份,预留24.7万份。
二、本次预留期权简述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已获批准。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数量为24.7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和授予日
2012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一)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2年2月9日
(二)预留股票授予对象、职务、数量: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期权数量(万份)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人 | |||
1 | 熊伟 | 财务总监 | 12 |
二、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2人 | |||
2 | 孙增义 | 运营管理部总监 | 8.6 |
3 | 郝根霞 | 家居用品部总监 | 4.1 |
合计 | 24.7 |
(三)预留期权行权价格: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2.37元。
注: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决定,该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41.40元;
(2)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42.37元。
四、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七条相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授予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董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及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满足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期权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等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经过核查后认为:公司实际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3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已经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明确的授予条件,其作为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2年2月9日,该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条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定的禁止授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因此,我们同意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2年2月9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三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授权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相关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条件等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合法、有效;公司尚需就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办理信息披露、期权授予登记等事项。
八、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确定授予日为2012年2月9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鉴于董事会已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2年2月9日;同时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的期权成本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按年进行分摊。
经测算,预计此次授予的预留股份期权费用对公司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期权费用在各年的摊销
单位:万元
年份 | 2012E | 2013E | 2014E | 合计 |
各年摊销期权费用(万元) | 183.28 | 92.79 | 8.45 | 284.52 |
注: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计算时假设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指标可以实现。
九、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对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十、其他事项说明
1、在本次授予日前六个月,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曾发生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2、依据最新规定,因股权激励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在行权后六个月内缴纳。根据相关规定及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行权提供任何财务及资金支持,所有激励对象的行权资金将通过自筹方式获得。
十一、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4、 监事会核查意见
5、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授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2-007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2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并于2012年2月7日刊登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因决议公告中个别数字错误,现更正如下:
1、原文为:
“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
更正为:
“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
2、原文为: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更正为:
“一、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3、原文为:
“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更正为:
“二、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原文为:
“三、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更正为:
“三、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除上述更正外,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其他内容无任何变化。
更正后的会议决议见附件《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2年2月7日开市起复牌,特此提示。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2年2月4日在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张景升先生、李斌先生、徐波先生、刘澄清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国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本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另行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监事会对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针对此议案已发表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另行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三、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另行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