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4 股票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2-002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2年2月9日上午9:00 以现场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议案全文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38,357,12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3.625 |
(三)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凯臣副董事长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3人列席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比例 (%) | 反对 票数 | 比例 (%) | 弃权票数 | 比例 (%)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38,357,12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崔丽晶、赵伊娜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会议审议的议案;
2、经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3、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