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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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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价值精选基金
    参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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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中信证券、安信证券和华龙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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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北京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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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3版:信息披露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商价值精选基金
    参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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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中信证券、安信证券和华龙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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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2012-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2-002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9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2)的事项。近期,公司收到了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店塔电厂的《神华神东电力公司店塔电厂改建2×660MW工程烟气脱硫BOT项目》合同并正式签署了该合同。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发包方: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店塔电厂

      承包方: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店塔电厂改建2×660MW工程烟气脱硫BOT项目。

      3、项目范围:

      BOT项目指承包方在合同期限和承包范围内负责并承担设计、投资、建设、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运营、维护和移交脱硫岛。公司负责本项目脱硫设施的融资、投资;脱硫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脱硫设施的设计、监造、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采购、调试。

      4、合同结算原则和支付方法:

      发包方自该项目开始享受脱硫电价补贴之日起,计算合同供电总量,并逐月按实际享受脱硫电价向承包方支付脱硫服务费。本合同签订的脱硫电价根据国家现行脱硫电价政策(投产的燃煤机组安装脱硫设施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15元的脱硫电价政策)确定为每千瓦时0.015元。

      月度脱硫服务费结算为当月上网电量乘脱硫结算电价。

      5、合同投资金额(人民币): 12,460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投资。

      6、合同工期时间:脱硫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投产。本工程计划:#2机2013年3月完成168小时试运;#1机2013年6月完成168小时试运。

      7、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

      8、运营期:发电机组取得脱硫结算电价起至运营期供电总量结算完止。运营期供电总量为运营期内获得脱硫结算电价之后累计上网结算电量之和。合同供电总量为5,604,271万度。

      9、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一方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店塔电厂

      成立时间:2001年6月18日

      营业场所:榆林市神府经济开发区店塔小区

      负责人:曹培庆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

      2、该项目的发包方为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店塔电厂,该电厂是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成立时间为1997年2月21日;住所为陕西省神木县神木镇东兴街北段路东;法定代表人为刘小奇;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整;实收资本人民币2亿元整;经营范围为建设发电厂;建设矿区电网、商业电网;开发自用煤煤矿、粉煤灰的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电力系统、机务、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试验、机械加工、技术服务;机电产品、轻工产品、化工产品、建材、办公用品、百货的销售。

      3、2011年度,公司未与发包方发生类似业务。

      4、公司与发包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分析:发包方履约能力良好。公司上市后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履约能力也良好。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项目在2012年为建设期,项目计划在2013年投运。合同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根据国内同类电厂机组发电水平,预计本项目机组年发电小时数估计在4500小时-5500小时,按此测算运营期约8-10年左右,实际数据以项目投产后实际发电情况为准。

      2、合同的履行将使公司特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项目投产后主营业务实现阶梯式增长,长期稳定的盈利模式进一步强化。项目是公司在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第一个脱硫运营项目,实施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市场地位与公司品牌产生积极影响。

      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发包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系BOT项目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神华神东电力公司店塔电厂改建2×660MW工程烟气脱硫BOT项目合同》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