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2-04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2月11日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丁仁涛先生等相关股东与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复牌公告》,披露了公司股东丁仁涛、嘉兴市大盛投资有限公司、宋爱萍等6位股东与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纪”)已于2012年2月8日在中国浙江省嘉善县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丁仁涛先生,宋爱萍女士,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天纪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转让合计出让公司股份800万股,均为公司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交易价格以每股10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丁仁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新嘉联股份1,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7%,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其尚持有新嘉联股份1,307万股,占新嘉联总股本的8.3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宋爱萍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新嘉联股份7,220,9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54%,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其尚持有新嘉联股份8,666,726股,占新嘉联总股本的5.56%。
至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天纪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70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93%,均为非限售流通股。本次股权转让后,上海天纪持有公司股份增至2,505万股,持股比例为16.06%,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天纪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受让的股份,12个月内不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进一步增持新嘉联股份的可能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变更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