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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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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杏叶提取物产品有关课题
    获“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1年子课题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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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与泰国曼谷轨道交通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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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3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12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2年2月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远期结汇、售汇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2年度预计发生远期结汇、售汇交易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远期结汇、售汇协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投资“两江新区力帆乘用车项目”的议案》

      同意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投资“两江新区力帆乘用车项目”,项目总投资为388,465.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29,602.24万元,流动资金158,863.7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及相关生产设备,达到年产15万辆乘用车的生产能力,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4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远期结汇、售汇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远期结汇、售汇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业务的目的

      本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约50%,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远期结汇、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汇、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售汇业务,锁定当期结汇、售汇成本。合约银行凭公司与银行所签的《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及公司提交的《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在确认公司委托有效后,办理相关业务并向公司出具《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证实书》。

      三、2012年拟进行远期结汇、售汇业务的额度及时间

      1、 额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2012年度累计发生远期结汇、售汇交易总额不超过2011年度出口金额的80%,约为 5亿美元,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远期结汇、售汇协议。

      2、 时间: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四、远期结汇、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公司将根据产品成本(其构成基本为人民币)和市场风险决定是否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约。虽然存在人民币贬值所产生的机会损失,但在当前人民币升值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单边远期结汇、售汇业务将有效抵御市场波动风险。

      2、流动性风险

      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未来的收款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 履约风险

      主要是指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外汇收入,不能按期与银行履约结汇、售汇的风险。公司的主要客户都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公司进行远期结汇、售汇的比例控制在公司上年外汇营业收入的80%之内,能够履约。

      五、风险管理策略

      1、以出口交易为基础。严禁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远期外汇交易。

      2、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所有远期外汇交易操作由财务部根据情况提出申请,由公司总裁、财务总监、董事长最终审批后方可操作。

      3、限定交易方式与期限。公司不允许进行海外 NDF 市场操作,不允许进行远期购汇交易操作,最长远期结汇、售汇锁定期限不超过一年(正常情况下不超过 6个月)。

      4、建立远期外汇交易台帐,建立内部监督制度。财务部专人负责对远期外汇交易、实际结汇、售汇情况进行统计,登记专门的台帐。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交易流程、内容是否符合董事会授权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应收账款逾期。为防止远期结汇、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并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降低客户拖欠货款的违约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5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投资

      “两江新区力帆乘用车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为主体,在重庆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筹备并实施“两江新区力帆乘用车项目”,该项目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科学论证,并由重庆市轻工业设计院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总投资388,465.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29,602.24万元,流动资金158,863.74万元。

      前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2月13日召开,经董事会12名董事通讯表决,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投资“两江新区力帆乘用车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述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建设投资项目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投资“两江新区力帆乘用车项目”

      2、建设地点

      重庆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龙兴工业园内。

      3、建设规模与目标

      新建乘用车整车制造工厂净用地约88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及相关生产设备,达到年产15万辆乘用车的生产能力。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388,465.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29,602.24万元,流动资金158,863.74万元。

      5、项目经济分析

      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内部收益率为24.56%(税前),投资回收期为5.98年(税前)。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力帆乘用车项目建成后,公司的乘用车产品品类中将增加新的车型,有助于开发新的客户群,拓展公司产品型谱,完善质量保证能力,提高市场覆盖率,提升企业的产业水平。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