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初裁我风塔
对其相关产业造成损害
对其相关产业造成损害
2012-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阮奇
记者13日获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日前裁定从中国进口的应用级风塔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相关负责人13日对记者表示,“对这一结果深表遗憾,并认为美方不承认自身产业竞争力不够,却欲通过给中国的相关产业扣上‘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帽子,达到对自身产业实施保护的目的。”
“这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如此‘保护’不仅不利于中美两国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也不利于降低美国的大型风电运营商的发电成本,不利于新能源在美国的普及推广。” 机电商会人士指出。
2011年12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接受风塔贸易联盟的申请,对来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产品启动“双反”合并调查。据美国海关统计,2010年中国对美出口涉案产品1.04亿美元。
自调查伊始,机电商会立即组织国内应用级风塔生产和出口企业,对美方的“双反”调查进行无损害抗辩工作。
但显然,中国的抗辩并未被美方充分的考虑。机电商会负责人强调,中国风电产品出口增长的根本原因是市场竞争优势,是近年来中国风电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风电装备企业较高的管理水平、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规模优势的必然结果,而非低价倾销或政府补贴。
与此同时,美国商务部也已经对该案展开了“双反”调查,根据本案调查时间表,美商务部预计将于3月23日和6月6日分别做出补贴和倾销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