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股份入主一汽轿车
要约收购义务获豁免
要约收购义务获豁免
2012-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赵晓琳 ○编辑 裘海亮
一汽轿车今日公告称,一汽股份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根据批复,证监会对一汽股份公告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并核准豁免一汽股份因协议转让而持有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86298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3.0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一汽轿车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一汽股份,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