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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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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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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2-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2-03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2年2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旭亮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出席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及LED室内照明项目实施地点于常平镇横江厦村公司总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2-0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2月8日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12年2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永洪先生主持,应到监事11名,实到监事11名,本次监事会出席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因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便于总部与生产环节的内部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降低管理费用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行为,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作补充业务发展及生产建设改造所需的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2-05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5号”文核准,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35,000股,发行价格为24.00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12,40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22.4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681.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1日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373号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46,343.33万元,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

    金额(万元)

    项目备案文号
    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20,338.1420,338.14111900397029008
    LED室内照明项目14,111.9514,111.95111900397029006
    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7,660.147,660.14111900397029007
    公司营运管理中心项目4,233.104,233.10111900397029009
    合 计46,343.3346,343.33-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相关情况

    1、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及LED室内照明项目原建设地点

    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及LED室内照明项目原建设地点位于东莞市横沥镇石涌村西城工业园二区。

    2、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随着公司LED照明产业规模化的壮大发展,如果公司募投项目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及LED室内照明项目建设地点选择位于横沥镇石涌村西城工业园二区,将有可能导致该区剩余空间无法同时满足公司LED户外和LED室内两大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该园区距离公司总部较远,不利于生产配套和物流运输。为了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便于总部与生产环节的内部衔接和统一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降低管理费用,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决定对生产厂区进行统一规划和调整,决定变更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于常平镇横江厦村公司总部。

    3.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所存在的风险、对策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相同。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审批程序

    1、2012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变更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及LED室内照明项目实施地点于常平镇横江厦村公司总部;认为此举有利于总部与各生产环节的内部衔接,提高工作效率,便于统一管理和降低管理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 2012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全体监事同意变更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及LED室内照明项目实施地点于常平镇横江厦村公司总部;认为公司此次因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变更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及LED室内照明项目实施地点于常平镇横江厦村公司总部,便于总部与生产环节的内部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降低管理费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行为,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仅涉及实施地点的变更,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开始实施。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变更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及LED室内照明项目建设地点于常平镇横江厦村公司总部,将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便于总部与生产环节的内部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和统一管理,降低管理费用,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决定对生产厂区进行统一规划和调整,决定变更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于常平镇横江厦村公司总部。此议案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林斌彦、龙敏审慎核查后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符合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3、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实质性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4、国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国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表示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2-0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5号”文核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35,000股,发行价格为2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2,40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22.4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681.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1日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373号验资报告。

    二、截止目前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681.5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338.21万元。

    公司于201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95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超募资金8,05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2011年12月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相关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1,000万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为38,338.21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充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补充业务发展及生产建设所需的资金,同时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足额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六个月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约305万元。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地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证券投资交易。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1、2012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2、2012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作补充业务发展及生产建设改造所需的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3、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开始实施。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补充业务发展及生产建设所需的资金,降低财务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公司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风险投资,并承诺到期后以经营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林斌彦、龙敏审慎核查后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

    2、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上光电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4、同时,国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勤上光电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勤上光电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勤上光电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国信证券对勤上光电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表示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2-0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2月13日,公司全体董事对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现场讨论。经讨论研究认为:

    (1)董事会提议公司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初步拟定为: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7,335,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18,733,500 元;同时以2011年12 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87,33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87,335,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74,670,000股。

    (2)公司近三年(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的未分配利润约为3.0亿元-3.1亿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3)公司2011年业绩稳定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2,165万元–12,97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0%-60%。

    (4)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约为4亿元,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2011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21,000万元,偿还12,950万元银行贷款及8,0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以上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健型。

    基于目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预计:2012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1亿元。

    (5)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上述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初步讨论并通过,认为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其中7名参会董事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开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7/9。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上述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方案,尚需经公司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和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为最终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和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将在2012年3月20日公告。

    备查文件

    《董事关于对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确认及承诺》。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