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2-02-00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胡卫林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近期另行发布。
详细内容请见2012 年2 月15 日公告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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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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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决定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功能型有机涂层板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工程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处理并及时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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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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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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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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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了《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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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了《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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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通过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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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详细内容请见2012 年2 月15 日公告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2012 年2 月15日公告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2年3月6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近期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2012 年2 月15 日公告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2-02-2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高天舒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2-02-0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1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6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1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6,946.8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发行登记费、招股说明书印刷等费用合计人民币24,344,802.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123,197.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2】第1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农行石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这个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湘财证券”或“保荐机构”)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农行石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下称“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账号10553801040013015,专户余额为245,123,197.09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功能型有机涂层板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和专户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湘财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湘财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湘财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湘财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湘财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文晟、王建雄可以随时到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湘财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专户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湘财证券。专户开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专户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湘财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湘财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湘财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开户银行,同时将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之联系方式书面告知专户开户银行。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监管协议的效力。
八、专户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湘财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湘财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湘财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管协议并注销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专户开户银行、湘财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湘财证券持续督导期(2012年1月19日至2014年1月18日)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2-02-0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2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012号文核准,扬子新材首次公开发行26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0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6日对扬子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2)第1002号《验资报告》。扬子新材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46.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12.32万元。该款项已于2012年1月16日汇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 2012 年 8月 31日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计划支付4000万元,暂时闲置20512.32万元。
由于扬子新材产品生产成本中钢板原料占比超过80%,且钢板生产厂商均要求款到发货,因此,扬子新材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扬子新材于2012 年2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扬子新材将用自有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扬子新材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
扬子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2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扬子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2月13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陈良华、马忠普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将于2012年3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审议。
四、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扬子新材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过了合法审批程序,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将不超过6个月,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等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扬子新材独立董事陈良华、马忠普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并不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六、监事会的意见
扬子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2年2月13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相关承诺内容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