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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www.51fund.com
重要提示
1、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599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投资顾问为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JP 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额度范围内,本基金募集期内的预定募集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规模小于或达到20亿元人民币左右,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否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部分确认为无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受上述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的外汇额度控制基金申购规模并暂停基金的申购。
5、本基金自2012年2月20日起至2012年3月21日止,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发售。
6、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所有投资者。
7、最低认购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基金管理人的贵宾理财中心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上(含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9、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51fund.com)、中国银行网站(www.boc.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进行基金销售,具体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请见各代销机构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的公告。
13、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 4888, (021)38794888咨询有关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或延长。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境外投资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二是基金运作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8546)。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范围内从事天然资源的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或是向天然资源行业提供服务的公司的股票,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获取长期资产增值。
6、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5%-40%,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公募股票基金等。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等。
本基金将投资于全球多元化的股票组合,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全球天然资源领域内从事天然资源的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或是向天然资源行业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包括三大行业:(1)能源,如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加工、销售及运输等;能源设备及服务;(2)基本金属和矿石,如铜、铝等基本金属的采矿与加工生产;(3)贵金属,如黄金、铂等。所投资的股票在GICS行业分类标准中分类为:能源和原材料。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发售对象
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8、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下转B2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