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九发 编号:临2012-009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月20日发出《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15日上午9点。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94号。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虞万钧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持有公司股份合计3740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74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徐胜利、施展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