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1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田力维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7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超额的议案》。
2011年海南航空新航线的不断开通以及民航客流量不断增加,海南航空的配餐需求量持续加大,致使公司与海南航空的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0.1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详见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1-002)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雍大勇先生、周勇先生、李忠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辞职后雍大勇先生、周勇先生、李忠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辞职申请自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雍大勇先生、周勇先生、李忠义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会议同意提名刘志强先生、余朝强先生、陈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补选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刘志强先生、余朝强先生、陈滔先生均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意补选刘志强先生、余朝强先生、陈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刘志强先生,1968年出生,汉族,MBA硕士研究生。曾任金鹿公务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幸运金鹿航空旅游集团首席行政官、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刘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余朝强先生,1978年出生,籍贯陕西城固,西北大学本科学历,一级采购师、注册高级企业文化管理师。曾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中心经理、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采购部总经理,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海航大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余朝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陈滔先生, 1978年出生,籍贯湖南娄底,西北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陕西皇城海航酒店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陈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总裁雍大勇先生提请辞去总裁职务。雍大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地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会议同意聘请余朝强先生为公司总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余朝强为公司总裁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余朝强先生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意聘任余朝强先生为公司总裁。
余朝强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系。余朝强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财务总监周勇提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周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会议同意聘请陈滔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请杨安平先生、林向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陈滔先生、杨安平先生、林向阳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陈滔先生、杨安平先生、林向阳先生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意聘任陈滔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请杨安平先生、林向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陈滔先生、杨安平先生、林向阳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系。陈滔先生、杨安平先生、林向阳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杨安平先生,1963年出生,籍贯陕西西安,西安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海南海航饮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海航牵手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向阳先生,1971年出生,籍贯海南文昌,南京大学生本科学历。曾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海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滔先生,1978年出生,籍贯湖南娄底,西北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陕西皇城海航酒店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前: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所在地城市。
第六十六条 董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后: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一般为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具体召开地点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确定。
第六十六条 董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12年3月2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2-003)。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2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南航空2011年度
关联交易超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公司对2011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清理,2011年度公司与海南航空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8亿元,较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披露的预计金额超出0.15亿元。
一、2011年预计金额与实际执行情况对比表
| 关联方 | 2011年预计金额 | 2011年实际发生额 | 差异 |
|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1.73亿元 | 1.88亿元 | 0.15亿元 |
二、超额关联交易的原因
2011年度海南航空新线路的不断开通以及民航客流量不断增加,海南航空的配餐需求量持续加大,致使公司与海南航空的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
三、超额部分的定价依据及定价原则
超额部分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向海南航空及其旗下子公司提供配餐服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依据市场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此关联交易未导致资金占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超额部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2年2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南航空2011年度关联交易超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1年度公司与海南航空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事宜,经认真审查,为日常经营性交易,符合《配餐服务框架合同》的约定,有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公司今后需要在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础上,提高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3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二○一二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1年3月2日上午9:30时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现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㈠召开时间:2012年3月2日(星期五)9:30时,会期半天
㈡会议地点:宝鸡高新君悦国际酒店会议室
㈢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㈣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表决,其中补选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㈠审议《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㈡审议《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㈢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2 年2月23日(星期四)下午3:00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㈠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㈡登记时间:2011年2月2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㈢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乙2号大新华航空大厦A座6层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㈣联系电话:010—59156337;传真:010—59156356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议 案 名 称 | 表决意见 |
| 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候选人刘志强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候选人余朝强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候选人陈 滔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2.《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候选人郭一鸣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候选人赵 贺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如本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4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首席监事王晓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动原因,王晓先生、李利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对王晓先生及李利昌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会议同意提名郭一鸣先生、赵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辞职申请自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补选监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附:个人简历
郭一鸣先生,1981年出生,籍贯陕西咸阳,西安交通大学贸易经济学本科。曾任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郭一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赵贺先生,1980年出生,籍贯陕西汉中,律师,外交学院国际经济法硕士。曾先后任职于陕西飞机工业集团公司、保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现任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室经理。赵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