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ST 盛达 公告编号:2012-015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整
2、会议召开地点:兰州金城宾馆中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5、会议主持:董事长朱胜利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东8名,代表股份数为431,588,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5.46%。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431,588,66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投票股数的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431,588,66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投票股数的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对董事候选人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经投票表决同意选举赵满堂先生、朱胜利先生、宫新勇先生、王海先生、王伟先生、赵庆先生、杨楠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何志尧先生、高新才先生、周一虹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表决情况: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赵满堂先生、朱胜利先生、宫新勇先生、王海先生、王伟先生、赵庆先生、杨楠女士、何志尧先生、高新才先生、周一虹先生均获得表决权数431,588,66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100%,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对监事候选人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经投票表决同意选举李生林先生、杨勇强先生、邵国宏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与2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七届监事会。
表决情况: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李生林先生、杨勇强先生、邵国宏先生均获得表决权数431,588,66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100%,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431,588,66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投票股数的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至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国考、韩国聘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甘肃至行律师事务所《关于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ST 盛达 公告编号:2012-016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2月16日在兰州金城宾馆中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朱胜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赵满堂先生提名,同意选举朱胜利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朱胜利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杨楠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杨楠女士提名,同意聘任宋继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聘任顾兴全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朱胜利先生提名,同意聘任代继陈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何志尧先生、高新才先生、周一虹先生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提名和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附件:《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朱胜利,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 5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甘肃纺织协会副会长。现任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朱胜利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楠,女,汉族,1973 年 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甘肃省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科技证券公司受托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杨楠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宋继赟,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券从业律师资格、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任金融证券部、法律事务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宋继赟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顾兴全,男,汉族,1975年 11月出生,2000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北京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税务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等职务。顾兴全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代继陈,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北大明天控股集团资源事业部项目经理,甘肃盛达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代继陈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ST盛达 公告编号:2012-017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16日在兰州金城宾馆中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4名,职工监事张亮亮因故未能参加,委托高国栋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生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李生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附件:《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
李生林,男,汉族,中共党员,1943 年10 月出生,1968 年毕业于甘肃农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甘肃天水市张家川县委副书记、清水县县委书记、天水市市委副书记;甘肃省庆阳地区行署专员、地委书记;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委员会主任。现任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李生林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