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证券代码:002250 公告编号:2012-00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联化科技” 或“公司”)发行不超过6.3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2号文核准。
2、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1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34.48%,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0.59%,均不高于70%;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575.81万元(2008年度、2009年度及201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发行人获准发行面值不超过6.3亿元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6.3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63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70%-7.3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结果在上述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2月20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2月21日(T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7、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0.3亿元和6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8、网上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的认购。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6”,简称为“11联化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认购上限不得超过该品种的网上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101696”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12059”。
9、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认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小认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3、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可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2年2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联化科技 | 指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债券 | 指 | 经本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0亿元的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 | 指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 | 指 |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社会公众投资者 | 指 |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机构投资者 | 指 |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网下询价日 | 指 | 2012年2月20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机构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
发行首日、网上认购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 指 | 2012年2月21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上认购的日期及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二)发行规模:人民币6.30亿元。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在票面利率预设区间内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七)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1 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九)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十)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十一)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十二)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规模分别为0.3亿元和6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十三)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四)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五)发行首日/起息日:2012年2月21日。
(十六)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七)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2月2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本金兑付日:2019年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7年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九)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担保。
(二十)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在本期债券的发行期结束后,承销团将未获得认购的部分全部买入。
(二十三)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十四)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五)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十七)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2日 (2012年2月17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
T-1日 (2012年2月20日) |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
T日 (2012年2月21日) |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
T+1日 (2012年2月22日) |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当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
T+2日 (2012年2月23日) | 网下发行注册日,主承销商将网下认购的注册数据于当日12: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登记公司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时间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询价对象
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询价区间为6.70%-7.3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2月20日(T-1日)15:00前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本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认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2年2月20日(T-1日)15:00前将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一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请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联系人:朱旭、周悦;传真:010-58568140、010-58568032;咨询电话:010-58568290、010-58568120。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2年2月21日(T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6.3亿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0.3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果网上公开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2月21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发行代码为“101696”,简称为“11联化债”。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当本次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该品种网上发行即结束。若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则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该品种网下发行。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A股证券账户。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开设登记公司A股证券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和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和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6.3亿元,网下发行数量预设为6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2月21日(T日)至2012年2月22日(T+1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1年2月2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各机构投资者应于2012年2月22日(T+1日)15: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认购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联系人:朱旭、周悦;传真:010-58568140、010-58568032;咨询电话:010-58568290、010-58568120。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认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认购中相应的最大认购金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2年2月22日(T+1日)17: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联化科技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户名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
账号 | 0200003619027306965 |
开户行大额支付行号 | 102100000361 |
工行系统联行行号 | 20100023 |
同城交换号 | 36(如需4位,为0036) |
开户行联系人 | 余清波 |
开户行电话 | (010)58566027 |
开户行传真 | (010)58566028 |
(八)网下发行注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2年2月23日(T+2日)的12: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2年2月22日(T+1日)17: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牟金香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
联系人:叶彩群、郏曼蓉
电话:0576-84275238
传真:0576-84275238
2、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层
联系人:朱旭、周悦、夏雪、王哲昊
电话:010-58568290、010-58568120、010-58568077、010-58568030
传真:010-58568140、010-5856803
特此公告。
发行人: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17日
附件: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本表一经认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认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认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码 | ||||
联系电话 | 移动电话 | ||||
利率询价及认购信息 | |||||
询价利率区间6.70%-7.30% | |||||
票面利率(%) | 认购金额(万元) | ||||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2年2月20日(T-1日)15:00时之前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传真:010-58568140,咨询电话:010-58568120,010-58568290。 | |||||
5、认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认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认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认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认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有关票面利率和认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2、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3、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认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6、票面利率及认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5.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认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 认购金额(万元) |
4.40% | 1,000 |
4.50% | 2,000 |
4.60% | 3,000 |
4.70% | 4,000 |
4.80% | 5,000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8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0%,但高于或等于4.70%时,有效认购金额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70%,但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认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认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认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联系人:朱旭、周悦;传真:010-58568140、010-58568032;咨询电话:010-58568290、010-5856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