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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2-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5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日公告,本次会议于2012年2月17日上午10:00在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恭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1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29,529,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4.7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13,340,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所有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2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房立棠、郭芳晋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