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2—003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2年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魏光林、李文海、庞庆平、王武杰、赵文强、许明圣、徐国政、孔祥云、李春彦等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2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编号为临2012-005号公告。
二、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红专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红专路支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到2013年2月13日,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魏光林先生在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在相关合同、契约及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有效。
三、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到2014年9月5日,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魏光林先生在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在相关合同、契约及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18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2—004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手机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2年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王国志、刘伟、刘政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能够较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继续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2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编号为临2012-005号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2月18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2—005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2009年4月13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48号)核准,2009 年11月9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98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70元,募集资金总额1,220,946,000元。扣除承销费用33,000,000元和保荐费用3,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1,184,946,000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3日汇入公司董事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再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976,779.96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969,220.0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亚会验字【2009】2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1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总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8.47%)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2月13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该事项已于2012年2月15日进行了公开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截止2012年2月13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4,391.24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安排,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将有不低于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闲置。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将总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8.47%)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计划为: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账号:8920511010001271)提取5,000万元;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账号:66676160154500000834)提取5,000万元。以上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徐国政、孔祥云和李春彦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为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能够较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继续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意见如下:
1、平高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0,000万元,规模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时间不超过6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
2、平高电气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2011年8月24日,平高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总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8.47%)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2月13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超过6个月,并将该事项于2012年2月15日进行了公开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平高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平高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