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旅游购物店实行分级管理
2012-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外出旅游,购物被“宰”往往是不少游客担心的问题。在广西,今后这一难题有望得到缓解:《广西旅游购物店登记的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近日正式实施,将把广西各个旅游购物点划分为一星至五星5个等级进行管理,游客购物将有参照标准。
据介绍,今后广西将用星的数量表示旅游购物点的等级。最低为一星级,最高为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旅游购物店的管理服务和信誉度越高。星级门店将分别挂上相应数量的“★”,以作为游客购物时的参考。
记者了解到,广西第一批星级旅游购物店将于今年上半年评出,申请星级的购物店必须具备基本的经营场所、经营设施设备以及各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各类有效证件,同时必须具备至少两年以上的营业时间,对经营场所的使用权也必须达到两年以上。
购物店标准同时对各星级旅游购物店所销售的商品质量做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各星级旅游购物店不得经营假冒伪劣、超保质期、走私和国家禁售商品,商品价格必须合理,不能有价格欺诈行为,不能有误导性、夸大商品使用功能的宣传材料,旅游商品必须具有收藏、纪念、欣赏、馈赠意义和实用价值,贵重商品应有法定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