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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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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与现金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
    2012-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3 证券简称:路桥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2-00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与现金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暨换股吸收合并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与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以下简称“《实施公告》”)已于2012年2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主要报刊媒体,目前已进入申报实施阶段,现将本次申报现金选择权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本提示性公告仅对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相关释义请参考《实施公告》。

    1、特别风险提示

    行使现金选择权等同于以12.29元/股的价格卖出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司股票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2年2月20日),本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16.43元/股,比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高33.69%。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可能导致一定亏损,请投资者慎重判断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风险。

    2、有权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向路桥建设除中国交建及四家全资子公司中交一公院、中交二公院、中交公规院、中咨公司以外的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持有以下股份的路桥建设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使现金选择权,只能进行换股:(1)路桥建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售股份;(2)被设定了质押、其它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路桥建设股份;(3)其合法持有人已承诺放弃现金选择权的股份;以及(4)其它依法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非有权股东的申报无效。

    3、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20日。

    4、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12.29 元/股。

    5、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即2012年2月21日的正常交易时段(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该期间本公司股票停牌。

    6、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本次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国泰君安及中信证券担任。

    7、现金选择权申报方式:

    (1)现金选择权采用网下申报的方式,股东将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见《实施公告》附件);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在申报日规定的申报时间内以现场方式提交给路桥建设(联系方式参见本公告),现场提交材料需在有效申报时间(截至2012年2月21日下午15:00)内。上述资料提交不全的,视为无效申报。

    (2)路桥建设收集前述行权申报资料并经公司和律师核查后,为保证申报股东的意思表示真实,已经进行申报的股东或授权人应在申报日次一个交易日(2012年2月22日)在路桥建设的统一协调安排下至上交所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审核手续。股东在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时,应当携带《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还需携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非个人股东本人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个人股东的代理人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资料供公司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公证机构验证并在路桥建设公告的现场签订地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通过上交所审核的股东,其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投资者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差错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责任。

    8、申报联系方式和申报地点:

    联系人:崔媛

    联系电话:010-6418 1166

    现场申报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广场A座路桥大厦八层

    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地点: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上海证券交易所

    9、现金选择权的对价及对价支付

    在本公司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后,如投资者仍确认需要行权,应在有效申报后与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经上交所、证券登记公司审核通过后,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代扣行权相关税费,然后向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卡号(对法人股东则为银行账号)支付现金对价净额。

    10、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及股权过户时间:

    (1)在申报日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路桥建设股东须于2012年2月22日在路桥建设的统一协调安排下至上交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审核手续。

    (2)在申报时间内成功申报且在规定时间内至上交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有权股东,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后,与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或其授权代表)向证券登记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如前述有权股东为自然人且无法亲自办理,则需要办理经公证的委托手续。

    11、换股办法

    证券登记公司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实施日对现金选择权提供方连同未行使及未全部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路桥建设股东(中交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中交一公院、中交二公院、中交公规院和中咨公司除外)所持有的路桥建设股票进行换股,上述换股对象所持有的路桥建设股票将按照2.69:1的换股比例,自动转换为中国交建A股股票。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小数点后的尾数大小排序,每位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时,则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

    换股完成后,本公司股东可进行中国交建股票余额查询。相关股票上市安排请关注中国交建公告。

    12、费用

    在办理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份的转让确认及过户手续时,转受让双方各自按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根据上交所、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因费用不足导致过户失败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股东在办理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份申报及转让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宿费、交通费、餐饮费、通信费等均由股东自行承担。

    13、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的重要时间

    日期重要事项交易安排
    2012年2月17日

    (T+2日)

    刊登换股与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股票复牌

    正常交易
    2012年2月20日

    (T+3日)

    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

    路桥建设流通股最后一个交易日

    正常交易
    2012年2月21日

    (T+4日)

    路桥建设股东(中国交建及四家全资子公司除外)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本公司股票开始连续停牌

    停牌
    2012年2月22日

    (T+5日)

    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申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刊登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停牌

    注:T日为中国交建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日,即2012年2月15日,上述日期均指交易日。

    特此公告。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63 证券简称:路桥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2-009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5号文和证监许可[2012]126号文核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换股吸收合并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本公司于2012年2月17日刊登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暨换股吸收合并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与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将通过网下申报的方式向有权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服务。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2月20日,现金选择权申报日为2012年2月21日。为确保现金选择权和换股实施顺利进行,本公司股票将自现金选择权申报日起开始连续停牌,直至完成终止上市手续。2012年2月20日为本公司股票最后一个交易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