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2-000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7,192,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4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2月27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8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5,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00元/股,其中网下配售7,000,000股,网上发行28,000,000股,并于2011年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为100,000,000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份为135,000,000股。
201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3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并于2011年6月9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变为1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2,500,000股的74.07%,均为有条件限售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共同控股股东黄松、白明垠、潘峰、肖荣及股东孙河生、王毅刚、王全、李雪、张海汀、潘玉琦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温州中科福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阴中科科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文霞、郑玲、王国友、张中炜、李太平、钱意清、黄永康、王玉平、富饶、査振国、张新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郑玲、张中炜、钱意清同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的履行。
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其无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27,19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43%。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13人,其中法人股东2人,自然人股东11人。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条 件股份总数(股) | 本次申请解 除限售数量(股) | 备注 |
| 1 | 张文霞 | 2,400,000 | 2,400,000 | |
| 2 | 郑玲 | 1,050,000 | 1,050,000 | 注1 |
| 3 | 王国友 | 1,000,001 | 1,000,001 | |
| 4 | 张中炜 | 441,999 | 441,999 | 注1 |
| 5 | 李太平 | 300,000 | 300,000 | |
| 6 | 钱意清 | 200,000 | 200,000 | 注1 |
| 7 | 黄永康 | 199,999 | 199,999 | |
| 8 | 王玉平 | 160,001 | 160,001 | |
| 9 | 富饶 | 160,000 | 160,000 | |
| 10 | 查振国 | 160,000 | 160,000 | |
| 11 | 张新群 | 120,000 | 120,000 | |
| 12 | 温州中科福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3,334,689 | 13,334,689 | 注2 |
| 13 | 江阴中科科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7,665,311 | 7,665,311 | |
| 合计 | 27,192,000 | 27,192,000 |
注1:郑玲女士为公司现任财务总监,张中炜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钱意清先生为公司现任财务总监助理,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注2:温州中科福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334,689股,其中6,670,000股冻结。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公司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