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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022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2年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志鸿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的议案》;

      经公司初步测算,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127,375,043.69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02,420,543.87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98,788,110.94元,注册资本为863,977,948元,公司未弥补的亏损已经超出实收股本总额的1/3,公司将采用税前利润、税后利润进行弥补。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坊子支行申请1,8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坊子支行申请1,4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023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2月20日,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04%股份)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发出《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的议案》;

      2、《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坊子支行申请1,8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坊子支行申请1,4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上述事项顺利进行,现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将上述3项议案增加至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第8、9、10项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上述临时议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3项议案增加至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第8、9、10项议案。

      一、提案具体内容:

      1、《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的议案》;

      经公司初步测算,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127,375,043.69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02,420,543.87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98,788,110.94元,注册资本为863,977,948元,公司未弥补的亏损已经超出实收股本总额的1/3,公司将采用税前利润、税后利润进行弥补。

      2、《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坊子支行申请1,8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坊子支行申请1,800万元人民币贷款,由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促使两公司互保业务的继续开展,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拟继续为上述贷款续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董事会授权上述连带责任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1年。

      3、《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坊子支行申请1,4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坊子支行申请1,400万元人民币贷款,由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促使两公司互保业务的继续开展,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拟继续为上述贷款续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董事会授权上述连带责任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1年。

      二、议案的审议方式:

      上述议案,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三、会议的其他事项

      公司于 2012年2月20日发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2年3月13日召开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025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讯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坊子支行申请1,8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审议《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坊子支行申请1,4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潍坊市钢厂工业园潍钢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武际宝

      注册资本:19,550万元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钢铁冶炼、钢材轧制;炼焦化产品及炼钢厂副产品、工业氧气、液氧的生产、销售;煤气发供电、余热循环利用、铁矿石及类似矿石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984,775,940.52元,负债1,865,271,328.48元,净资产4,119,504,612.04元,营业收入9,361,432,292.16元,利润总额364,019,938.65元,净利润273,014,953.99元。201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6,951,120,129.05元,负债2,644,354,033.15元,净资产4,306,766,095.90元,营业收入9,254,515,388.94元,利润总额249,681,978.47,净利润187,261,483.86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关系结构图: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促使公司之间互保业务的继续开展,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的互保额度为70,000万元人民币,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与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的互保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次公告,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1,247万元人民币,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4,200万元人民币,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200万元人民币。

      综上,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董事会同意以上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395,143.5万元(本次董事会通过的上述议案为违规对外担保补充履行披露义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02.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已在前期逾期贷款中进行了披露,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对外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026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现就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农棉浆")诉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简称"新疆海龙")欠款纠纷一案进展情况持续披露如下:

      一、案件持续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11 年10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新疆海龙公司欠新农棉浆公司货款252,963,691.28元合同纠纷一案。(公告编号:2011-059)。

      2011年10月26日,新疆海龙与新农棉浆经协商达成《以资抵债协议书》,新疆海龙拟以其2×15MW电厂及电厂占用土地清偿债务(电厂资产包括现有全部资产及电厂运营所需附属设施、设备)。经新农棉浆与新疆海龙协商共同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2×15MW电厂及电厂占用土地进行评估,以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清偿依据。评估完成,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各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后办理资产及土地过户手续。

      2011年10月27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民事调解书【(2011)新兵民二初字第00001号】,内容详见备查文件。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新疆海龙与新农棉浆签订的《以资抵债协议书》中提及的资产及土地尚未过户,对新疆海龙本期或后期利润产生或有影响。

      四、备查文件

      新农棉浆公司与新疆海龙公司签订的《以资抵债协议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民事调解书(2011)新兵民二初字第00001号》。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 027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

      粘胶短丝生产线停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安排,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7日停车检修改造,现已检修完毕。鉴于粘胶短丝市场低迷及目前公司资金状况,经公司研究决定,暂不开车,停产期限尚未确定。2011年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粘胶短丝实际产量占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粘胶短丝实际产量的21.68%。公司将据市场情况择机恢复生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028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前期,因种种原因,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能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委托加工协议;为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连续不中断及职工队伍稳定,拟暂与潍坊恒和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委托加工协议。

      近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潍坊恒和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加工协议并履行了审议程序;目前,按照委托加工协议的相关条款,委托加工业务进展顺利,公司生产经营连续不中断、职工队伍稳定。

      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