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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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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2-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 义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指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8亿元人民币的2012年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指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担保人、铁牛集团:指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函: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承销团公开发行:指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的发行方式。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国资办:指永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五金:金、银、铜、铁、锡,泛指金属。

    五金行业:从事五金加工、制造、生产、冶炼、开采等活动的行业。

    方岩景区:方岩风景名胜区。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52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永康市九铃东路3011号

    法定代表人:宋伟锋

    联系人:应建武

    联系地址:浙江省永康市九铃东路3011号

    电话:0579-87178306

    传真:0579-87178625

    邮编:3213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法定代表人:宋志江

    联系人:杨鹏程、马逸博、于浩、孙远扬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电话:010-88091639、88091475

    传真:010-88101796

    邮编:100033

    (二)副主承销商: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张全、杨莹、张慎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电话:010-85130653、85130791、85130207

    传真:010-85130542

    邮编:100010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叶凡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恒奥中心B座5层

    电话:010-88085136

    传真:010-88085135

    邮编:100140

    3、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郑小平、张超、韩莎莎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18楼

    电话:021-50158806、0769-22119242

    传真:021-50158808、0769-22100478

    邮编:523000

    (三)分销商

    1、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鑫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F

    电话:021-50811551

    传真:021-58201342

    邮编:200122

    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刘轶、廖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4层

    电话:010-63081151、63081064

    传真:010-63081061

    邮编:100031

    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斯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604室

    电话:010-66220557

    传真:010-66220637

    邮编:100033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任晓宁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

    电话:010-66555427

    传真:010-66555197

    邮编:100033

    三、担保人: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应建仁

    联系人:徐可

    联系地址: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

    电话:0579-87229800

    传真:0579-87229901

    邮编:321301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电话:010-88170738

    传真:010-66168715

    邮编:100032

    五、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联系人:缪志坚、陈焱鑫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金鼎广场西楼 6-10 层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邮编:310007

    六、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法定代表人:潘洪萱

    联系人:葛天翔、高正桥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层

    电话:021-63501349

    传真:021-63500872

    邮编:200001

    七、发行人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新塘路33号三新大厦16楼

    负责人:唐国华

    联系人:胡红星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新塘路33号三新大厦16楼

    电话:0571-86037666

    传真:0571-86036333

    邮编:31002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年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浙五金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8.5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3.27%制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23%,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8.50%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3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九、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十、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方式。投资者认购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十一、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二、发行范围及对象: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十三、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2年2月22日起,至2012年2月28日止。

    十四、发行首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2年2月22日。

    十五、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2月2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六、计息期限:自2012年2月22日起至2018年2月21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2年2月22日起至2015年2月21日。

    十七、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八、付息日:2013年至2018年每年的2月2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2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九、兑付日:2018年2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2015年2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一、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二、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四、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二十五、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的购买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认购人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选择权约定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8年每年的2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2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的利息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的利息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2018年2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2015年2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约定

    (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二)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三)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

    (五)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得撤销。

    (六)投资者回售的本期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人将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并公告兑付数额。

    (八)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永康市九铃东路3011号

    法定代表人:宋伟锋

    注册资本:伍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五金产业发展规划、咨询服务;五金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市场经营管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项目投资开发。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67.04亿元,负债总额为32.22亿元,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为34.36亿元。2010年度,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7亿元,净利润为1.54亿元。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前身永康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于1997年8月8日在永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是由永康市人民政府投资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非公司制国有企业。发行人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6万元。

    2010年3月,经永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永国资办[2010]13号文批准,永康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进行公司制改制。改制后公司名称为“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由永康市国资办作为出资人。发行人于2010年3月,在永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妥有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78400007430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0年3月,永康市人民政府和永康市国资办分别以永政发[2010]45号文和永国资办[2010]15号文批准,将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有限公司、永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永康市城西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永康市方岩风景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和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

    截至2010年底,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

    三、股东情况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永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资比例为100%。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规定,设立了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根据出资人授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评价;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是决策的执行者。

    (二)公司组织结构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公司设置了办公室、财务部、投融资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等五个职能部门。

    五、发行人与各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4家,其中全资子公司11家、控股子公司3家。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100%)
    1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有限公司20,080.00100.00
    2永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100.00
    3永康市鑫茂物流有限公司6,000.00100.00
    4永康市城西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6,000.00100.00
    5永康市方岩风景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5,200.00100.00
    6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5,000.00100.00
    7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会展有限公司100.00100.00
    8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物业有限公司100.00100.00
    9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广告有限公司100.00100.00
    10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市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0.00100.00
    11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00100.00
    12永康市农贸城有限公司7,000.0080.00
    13永康市站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0080.00
    14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物业有限公司3.0066.67

    六、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一)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金城集团”)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为20,080万元,主要从事五金经营管理、会展服务及相关业务。

    五金城集团全资拥有的中国科技五金城是国内最大的五金产品流通、信息、商贸中心,名列中国十强品牌市场榜首、全国商品专业市场竞争力50强第3名、全国百强工业品交易市场第4名,是国家经贸委重点联系批发市场、全国五金专业市场委员会会长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展联盟副主席单位、浙江省五金建材协会会长单位。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五金城集团资产总额为15.79亿元,净资产6.80亿元;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789.17万元,净利润13,759.41万元。

    (二)永康市方岩风景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永康市方岩风景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岩景区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为5,200万元,主要从事方岩风景区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等业务。

    方岩景区公司所在的方岩山是以雄奇峻险的丹霞地貌而著称的“浙东第一山”。方岩风景区是国家级重点名胜风景区,是浙江省十大最具吸引力的旅游景区之一。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方岩景区公司资产总额为2.98亿元,净资产0.60亿元;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12.36万元,净利润-149.38万元。

    (三)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要从事工业园的开发、服务及土地开发等业务。

    科技园公司所在的浙江永康五金科技工业园区已入驻500多家企业。2009年度浙江永康五金科技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为260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02家,工业总产值达240亿。

    截至2010年12月31日,科技园公司资产总额为7.98亿元,净资产1.13亿元;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74.99万元,净利润-519.87万元。

    (四)永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永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开发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主要从事房产开发、道路及市政工程建设;房屋拆迁服务;永康江沿江两岸及永康江水面(含华溪)开发经营项目、物业管理。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城建开发公司资产总额为27.58亿元,净资产15.54亿元;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13.40万元,净利润-28.64万元。

    (五)永康市城西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永康市城西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西开发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主要从事城西新区的开发、服务等业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城西开发公司资产总额为6.08亿元,净资产4.75亿元;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80.18万元。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宋伟锋先生,55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永康市科委、浙江省永康市五金城管委会、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有限公司、永康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朱显中先生,44岁,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永康市财政局,曾任永康市国资办综合科科长,现任公司董事。

    胡晓军女士,42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浙江永活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粮食局运输公司、永康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施建民先生,50岁,研究生学历,曾任永康市财税局珠山乡财政员、人秘股副股长、环城财税所所长、副局长、党组成员,现任永康市财政(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公司监事会主席。

    应美珍女士,49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永康市市委办公室、永康市档案局、永康市清房办公室、永康市纪委、永康市人大,现任永康市国资办副主任、永康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公司监事。

    卢思红先生,50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四方集团,现任永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监事。

    姚洁女士,44岁,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永康市百货公司、永康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现任办公室副主任、出纳,公司监事。

    应定女士,39岁,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永康市石油公司、永康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现任工会主席,公司监事。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发行人基本形成了以五金专业市场、旅游业为主的两大产业体系,并涉及工业园区的开发、服务等领域。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五金专业市场

    1、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所在地永康被誉为中国五金之都,是中国重要的五金生产基地、出口基地,最大的五金产品集散中心。发行人拥有的中国科技五金城是中国最大的五金专业市场,来自全国各地的4,600余家五金商家云集城内。以永康强大的五金产业作支撑,中国科技五金城形成了“产业支撑市场、市场推动产业”的良性循环,显现了五金专业市场独特的发展活力。

    中国科技五金城不仅成为永康及周边地区五金企业广阔的销售和展示平台,而且通过市场功能的不断拓展,吸引全国乃至世界各地与五金产业相配套的技术、原材料、机械设备和人才,进而促进与特色五金产业的有机结合,互推互动,联动发展,在推动五金产业升级、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市场的集散功能又将国内外五金名品汇集于市场之中,实现了产地与集散地商贸并举的可喜局面。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浙江省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发行人位于包括义乌、东阳、永康、武义、诸暨和浦江在内的浙中黄金经济带,其特点是产业集群化发展程度高,如义乌的小商品城、东阳的建筑行业、永康和武义的五金产业、诸暨的珍珠产业和浦江的水晶产业等。浙中黄金经济带经济发达活跃,其中义乌、东阳、永康、诸暨均跻身全国经济百强县之列。区域经济的发达和产业的协调以及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永康已涌现出数量众多、活力四射的五金企业集群,已形成电动工具、衡器、有色金属、小家电及厨具、不锈钢制品、汽摩配、防盗门、滑板车八大支柱行业,全市五金工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90%以上,五金产业的集聚度居全国首位。依托永康独一无二的五金产业腹地,发行人成为全国最专业和最大的五金专业市场,居于行业领导地位,持续盈利能力强,经营资产具有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二)旅游业

    1、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主要运营管理方岩风景名胜区。2004年1月,国务院批准方岩风景名胜区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方岩景区内拥有典型的丹霞地貌,具有很高的科研价值和审美价值;其次,隐迹于丹霞幽谷间的岩洞书院,曾塑造了永康学派、永嘉学派为代表的浙东事功学派,在中国历史上产生过较大的影响;再次,方岩景区的胡公大帝文化在浙江乃至我国东南地区的民俗习惯中影响巨大,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方岩景区经过多年来的建设和发展,其旅游服务设施日臻完善,吃、住、行、游、购、娱等景点配套服务设施不断建设升级以满足游客需求,方岩景区现已成为观赏丹霞地貌、朝觐古圣先贤的著名游览胜地。发行人目前正在进行方岩景区的综合整治工程,该工程属于浙江省重点工程。工程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方岩景区在永康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和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模式

    在五金专业市场方面,发行人主要通过五金专业市场的开发、租赁和服务等方式取得收益,发行人拥有全国最大的五金专业市场,其商品交易额一直居全国五金专业市场第一位。

    在旅游业方面,发行人通过主要经营方岩景区取得门票、商贸服务等收入。近年来发行人在旅游方面的收入基本保持稳定,预计待方岩景区综合整治工程完成后,相关收入将实现迅速增长。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状况

    1、市场租赁收入

    发行人下属的中国科技五金城拥有金城、金都两个市场群,整个市场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营业店铺4,630间,经营日用五金、建筑五金、工具五金及机电设备、金属材料、装饰建材等数万种五金产品及相关产品,辐射全国各地及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日进场交易客商2万余人次,日货流量超千吨。

    发行人下属的丽州商城是永康市主要的购物中心,丽州商城前身为1981年建立的永康市小商品市场,后经多次改扩建,目前建筑总面积达36,500平方米。

    通过中国科技五金城和丽州商城的商铺出租,发行人2008-2010年分别实现租赁收入3,512.25万元、4,651.42万元和15,291.74万元。

    2、景区门票收入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永康市方岩风景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负责方岩景区的运营管理。方岩景区包括方岩山、五峰、南岩、石鼓寮、灵山湖、刘英烈士陵园、五指岩、太平湖等八大景区,总面积达92平方公里。方岩景区内的石鼓寮影视城已成功接拍《天龙八部》、《汉武大帝》等100多部影视剧作品。

    发行人2010年实现门票收入2,212.36万元,预计随着方岩景区综合整治工程的推进,发行人景区门票收入及商贸服务收入将会有大幅度的提升。

    3、工业园区开发、服务

    发行人下属的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主要负责工业园区的开发、服务以及城区的物业管理等业务,为引进五金企业入驻永康提供基础条件。

    发行人在五金科技工业园已开发10平方公里,在城西新区工业园区已开发7平方公里,分别集聚了以五金产业为主的500多家、700多家企业。发行人投资成立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物业有限公司,从事物业管理。发行人投资成立永康市鑫茂物流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建设物流中心项目。

    (三)发行人的发展规划

    发行人是永康市实施“五金名城、生态城乡、商旅大市”三大战略的重要力量,将努力打造中国五金产业名城、浙江文化商旅胜地,继续坚持五金产业的集群推进战略。

    发行人将改造提升中国科技五金城,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中心环节来抓,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启用金城市场三区商铺;力争“五金商城”网上交易额突破100亿元;促使永康市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五金产业制造中心、研发中心、信息中心、物流中心、标准中心,使五金产业的集群优势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核心技术、品牌和营销网络优势更加突出。

    发行人将以休闲旅游、商贸流通为主导,组建永康市旅游集散中心,大力加强对方岩景区的升级改造,深挖文化价值,进一步提升方岩景区在永康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在三至五年内将方岩景区建设成为年接待游客60-70万人次的5A级旅游景区。

    发行人将继续推进工业园区的开发与服务,完成物流中心等项目,形成制造业和服务业协调发展、工业园区开发和城市建设协调发展、经济和社会协调的良好局面。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2008-201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08-2010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阅读下文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发行人2008-2010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10年度/末2009年度/末2008年度/末
    资产合计670,441.0158,249.4621,193.14
    其中:流动资产184,664.1737,219.8816,806.13
    负债合计322,199.7343,127.909,905.25
    其中:流动负债110,130.2827,398.659,905.25
    所有者权益合计343,636.9513,721.5610,487.90
    主营业务收入20,693.654,651.423,512.25
    利润总额16,490.193,975.043,563.02
    净利润15,368.403,233.663,024.83
    流动比率1.681.361.70
    速动比率1.681.361.70
    资产负债率48.06%74.04%46.74%
    长期资本负债率38.16%53.41%-
    利息保障倍数4.0423.08-
    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0.53135.26-
    应收账款周转率75.96--
    主营业务净利率74.27%69.52%86.12%
    权益收益率4.47%23.57%28.84%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本次发行是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债券。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的用途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共募集资金8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会展中心(三期市场)工程和永康市方岩风景区综合整治工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会展中心(三期市场)工程

    本项目已经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会展中心(三期市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发改[2008]167号)批准。项目建设法人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五金城三期市场会展中心常年展厅、普通展厅、主楼、室外展位,停车场等建筑。项目投资总额为59,649万元,本期募集资金拟投入3.00亿元。

    本项目于2008年12月开工,截至2011年4月,钢结构工程已基本完成;外装幕墙安装、暖通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饰与室外工程等各分项工程正有序进行。

    (二)永康市方岩风景区综合整治工程

    本项目已经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国丹霞地貌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永康市方岩风景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永发改[2008]100号)批准。项目建设法人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永康市方岩风景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为在方岩新村规划用地内对景区内橙麓、岩下、岩上等三村进行拆迁安置、新建住宅和公建等工程建设;在景区内拆迁完成后对核心景区及周边环境进行修复和改造,满足日益增长的景区旅游业的发展需求。项目投资总额为120,780万元,本期募集资金拟投入5.00亿元。

    本项目于2008年9月开工,截至2011年4月,已对景区内橙麓、岩下、岩上等三村共12,000多平米的房屋进行了拆除;对方岩新村100多万平米场地进行平整,建设工程已全面启动。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实施

    以上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8.04亿元,除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外,其余部分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四、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根据投资工程项目进度情况和公司资金调配情况,将本次募集资金陆续投入各工程项目,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投资额(亿元)债券资金投入金额(亿元)债券资金占投资额的比例
    1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会展中心(三期市场)工程5.96493.0050.29%
    2永康市方岩风景区综合整治工程12.07805.0041.40%
    合计18.04298.00-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经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各项目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申请和审批程序安排使用债券资金。财务部将定期对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发行人总经理将于债券存续期内每季度召开一次办公会议,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

    此外,发行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在内部建立了规范、高效、有序的财务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核算办法》、《资金管理暂行规定》、《项目投资款项支付管理办法》、《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等。系统、全面的内部制度保证了公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8.68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汽车、汽车和拖拉机配件、模具、钣金件、电机产品、五金工具、家用电器、仪器仪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担保人已经形成了以车身零部件、车用电子电器以及电子材料为主的三大核心业务板块,未来还将拥有汽车发动机制造业务。主要一级子公司包括浙江铁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锐展(铜陵)科技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中包括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000980.SZ)和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0237.SH)两家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9.97%和14.29%。

    (二)担保人财务情况

    投资者在阅读担保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同时查阅担保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之附注。

    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10年度/末
    资产总额825,408.39
    其中:流动资产394,420.34
    负债合计465,136.34
    其中:流动负债397,024.64
    净资产209,626.70
    主营业务收入551,374.83
    利润总额39,034.52
    净利润22,484.33

    (三)担保人资信情况

    担保人作为具有十多年经营历史的大型汽车零配件供应商,具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和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同时,担保人在工艺技术、客户关系、供应商管理、成本控制、营销网络等方面也具备较强优势。从财务上来看,担保人自有资本实力持续增强,财务结构保持稳健,盈利水平稳定增长,显示出很强的可持续发展和抗风险能力。随着担保人前期投资效益的逐步显现,公司盈利水平及现金获取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此外,担保人信用记录良好,无欠息、逾期等现象。

    综上,担保人资金实力雄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担保实力,为本期债券本息按时偿付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四)担保函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二、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自身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充足,拟投资项目预期收益较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一)发行人自身的经营实力是债券偿付的基础

    发行人自身经营实力良好,2008-2010年度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35亿元、0.47亿元和2.07亿元,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30亿元、0.32亿元和1.54亿元。发行人拥有全国最大的五金专业市场,其商品交易额一直位居全国五金专业市场第一位。发行人获得的市场租赁收入稳步增加,为发行人偿还债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良好收益为债券本息偿付提供保证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会展中心(三期市场)工程和永康市方岩风景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大幅增加发行人的五金专业市场租赁收入及景区门票收入,为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提供有力保障。

    (三)发行人较强的融资能力为债券偿付提供了进一步保障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信用水平,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历年的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均为100%,无任何逾期贷款。发行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即使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也可以通过银行融资予以解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2010年10月为发行人出具《贷款意向性承诺函》,意向性承诺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授信,用于固定资产项目或流动资金需求,该额度尚未使用。

    综上,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正常经营产生的利润和现金流量可为偿付债券提供充足的保障。即使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影响到债券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发行人还可动用外部融资渠道筹集资金来确保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三、本期债券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包括指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制度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一)偿债基金及专项偿债账户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设立专项偿债账户,于本期债券付息日和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提取当年应付本息金额的偿债基金存入专项偿债账户,专项用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人管理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在债券存续期内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后的有关事宜。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本期债券的本息将由公司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并以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为保障。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规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当出现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到期不能兑付以及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提供保障。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一、风险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之前,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多个经济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投资者面临债券价格变动的不确定性。

    2、偿付风险

    如果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3、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计划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二)与发行人行业相关的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所投资的五金专业市场、旅游等行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较高,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将可能导致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2、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的投资领域现阶段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物价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风险

    1、经营风险

    发行人是国有独资企业。政府对发行人的治理结构、战略规划、经营决策等方面存在政策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到发行人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业务拓展。

    2、项目建设风险

    发行人虽然对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从而保障了项目能够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但由于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因此,在建设过程中,也将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建设中的监理过程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及日后正常运营。

    二、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风险的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设计已充分考虑了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通过合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能够保证投资人获得长期合理的投资收益。同时,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流通,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利率风险。

    2、偿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其自身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要求。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注重资本结构的管理,将财务杠杆控制在合理水平,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同时,发行人将通过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程进度,控制运营成本,确实保证工期,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

    此外,本期债券由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方实力雄厚,信誉优良,进一步降低了兑付风险。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推进本期债券的交易流通申请工作。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进行。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发行人行业相关风险的对策

    1、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已形成了明确的业务模式,拓宽了产业基础。同时,发行人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2、产业政策风险的对策

    针对产业政策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将继续加强对国家财政、金融、产业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关注行业发展动态,把握产业发展机遇,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发行人将密切注意政策变化,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降低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

    (三)与发行人相关风险的对策

    1、经营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并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提高运营效率。

    2、项目建设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进行了严格科学论证,确保项目具有足够的抗风险性,并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预期收益的各种因素,使未来收益尽量贴近实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行人将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项目按预计的工期和预算完工。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一、评级观点

    (一)优势

    1、发行人拥有的中国科技五金城业内知名度高,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周边带动能力强,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明显。

    2、发行人拥有的方岩景区具有一定知名度,其丹霞地貌具有较高的文化及旅游价值。

    3、发行人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承担着中国科技五金城、方岩景区的运营管理职责和部分五金园区建设任务,受市政府政策支持的力度大。

    4、铁牛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的无条件不可撤消连带责任担保可增强对债务偿付的保障。

    (二)风险

    1、发行人的收入规模较小,盈利能力不强,经营性收入占比较低,收入结构稳定性不强。

    2、近年来发行人园区建设等业务投资力度较大,资金压力凸显,公司银行借款规模快速增长,总体偿付压力增大。

    3、发行人资产质量一般,非盈利性代管资产占有一定比例,可变现能力较差。

    二、评级结论

    永康市经济发达,交通便利,近年来围绕“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五金制造业基地目标,五金工业经济稳步发展。该市财政实力较强,一般预算收入具有较强的稳定性,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可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发行人是永康市五金专业市场、景区运营管理、五金园区建设的主要运营主体,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内部管理制度已初步建立。公司运营管理的中国科技五金城、方岩景区等近期开发建设力度较大,资金压力有所显现。同时公司负债水平趋升,银行借款等刚性债务快速增加,具有一定的偿债压力。公司经营性收入占比不大但增长稳定。公司货币资金存量较大,可以为债务偿付提供一定保障。

    本期债券拟发行8亿元,全部用于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会展中心(三期市场)工程和永康市方岩风景区综合整治工程。本期债券由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可提高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安全性。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资信”)的业务操作规范,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新世纪资信将对发行人及其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新世纪资信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及其债券的信用状况。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债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条件。

    三、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为发行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合法主体资格;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发行债券出具的担保函内容合法、有效。

    五、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重大事实方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本次发行信用评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承销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七、发行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八、发行人申请发行的本期债券为企业债券,已取得在目前阶段发行本期债券所需取得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九、本期债券的评级机构、审计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其组织的承销团均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企业债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程序,发行人具有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具备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发行要求规定的实质性条件,本期债券担保、信用评级、承销方案和募集说明书亦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12年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2年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08-2010年度审计报告;

    (五)担保人2010年审计报告;

    (六)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七)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评级机构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文件。

    二、查阅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建武

    联系地址:浙江省永康市九铃东路3011号

    电话:0579-87178306

    传真:0579-87178625

    邮编:321300

    2、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鹏程、马逸博、于浩、孙远扬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电话:010-88091639、88091475

    传真:010-88091796

    邮编:100033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址:www.ndrc.gov.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

    网址:www.chinabond.com.cn

    (三)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2年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公司名称网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北京市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侯宇鹏010-8810175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销售交易部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邹迎光

    杜永良

    010-85130668

    010-85130869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销售交易总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恒奥中心B座5层叶 凡010-8808513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4层刘 轶

    廖 敏

    010-63081151 010-6308106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604室斯 竹010-6622055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赵 妍

    任晓宁

    010-66555401

    010-66555427

    二、上海市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及衍生产品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F李 鑫021-50812720
    三、广东省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18楼韩莎莎0769-22119242

      发 行 人: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