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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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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2012-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国北车”)配股方案已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84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24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中国北车股本总数8,300,000,000为基数,按每10股配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为2,075,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2,557,660,800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配股代码“760299”,配股简称“北车配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可配售639,415,2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5,742,339,200股,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可配售1,435,584,800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100,000,000元。

    3、本次配股的配股价格为3.42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24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国北车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12年3月6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2年2月22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北车/发行人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发行人根据《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按每10股配2.5股的比例向股东配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T日2012年2月24日
    全体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国北车股东
    控股股东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北京北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精确算法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人民币元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24日,T日)收市后中国北车股本总数8,30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2,075,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2,557,660,800股,可配售639,415,2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5,742,339,200股,可配售1,435,584,800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100,000,000元。

    4、配股价格:3.42元/股。

    5、发行对象

    (1)网上发售对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2012年2月24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中国北车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2)网下发售对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2012年2月24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中国北车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6、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7、承销方式:代销。

    8、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北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作出承诺,承诺按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比例,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票。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配股安排停牌安排
    2012年2月22日

    (T-2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告以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2012年2月23日

    (T-1日)

    网上路演正常交易
    2012年2月24日

    (T日)

    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至3月2日

    (T+1日-T+5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网上网下配股截止于T+5日15:00)

    全天停牌
    2012年3月5日

    (T+6日)

    网下验资;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2012年3月6日

    (T+7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配股,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T+1日)起至2012年3月2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向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中划付认购资金,同时传真《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在联席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认购缴款方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认购本次配股,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60299”,配股简称“北车配股”,配股价3.42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股东持有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25),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北车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配股,填写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配股价格为3.42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25),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股认购资金请划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5100010123

    联系人:王小飞


    参与网下认购的配股对象请于2012年3月2日(T+5日)12:00前划出认购资金,同时向联席主承销商传真《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见附件)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传真号码010-65059562。请确保认购资金于2012年3月2日(T+5日)15:00之前到达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网下配股对象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网下配股对象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认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三、验资与律师见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12年3月5日(T+6日)对网下配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网下配股缴款的验资报告。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四、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中国北车与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3月6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票总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1)如本次配股成功,则中国北车股票将于2012年3月6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代销期限届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本次配股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配股失败,则中国北车股票将于2012年3月6日(T+7日)恢复交易。

    (2)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①退款时间:2012年3月6日(T+7日)

    ②退款额: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③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④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至2012年3月5日(T+6日)

    ⑤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六、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中国北车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七、网上路演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12年2月23日(T-1日)14:00~16:00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举行网上路演。请广大股东留意。

    八、咨询电话

    本次配股投资者咨询电话为010-65353060。

    九、发行人、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

    联 系 人:谢纪龙

    电 话:010-5189 7290

    传 真:010-5260 8380

    2、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4层

    联 系 人:陈镔、王雯、马欢、赵媛、李鑫、崔灿、姜雪涛、牛念宗、王火

    电 话:010-6505 1166

    传 真:010-6505 8137

    3、联席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联 系 人:李宏贵、相文燕、陈茵、尚游、李克非、程前、王宇飞、栾依峥

    电 话:010-5832 8888

    传 真:010-5832 8964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参与网下认购时填写)

    本表一经完整填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并传真至申购传真号码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认购传真:010-65059562 咨询电话:010-65353030

    单位全称 
    股票账户名称(上海) 
    股票账户号码(上海) 
    与以上股票账户号码(上海)相对应的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退款银行信息(包括开户行、账号及户名等退款银行信息,应与认购资金汇款账户一致)
    汇入行全称 
    资金账号 
    收款人全称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汇入行地点 省 市
    股权登记日持股数大写: 股
    小写: 股
    可认配股数大写: 股
    小写: 股
    认购股数大写: 股
    小写: 股
    认购金额大写: 元
    小写: 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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