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产经新闻
  • 7:财经海外
  • 8:观点·专栏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公司前沿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钱沿周刊
  • T6:钱沿视点
  • T7:钱沿聚焦
  • T8:钱沿广角
  • 25只同步上架
    新基金再现发行旋风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 2012年上海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工作推进小组工作会议召开
  • 民间借贷危机殃及池鱼
    鄂尔多斯保险市场受冲击
  • 中外资金融牵手易磨合难
    “融入本地文化”水平各异
  • 借道理财产品做大资产规模 四小银行只为谋上市
  •  
    2012年2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A3版:市场·机构 上一版  下一版
     
     
     
       | A3版:市场·机构
    25只同步上架
    新基金再现发行旋风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2年上海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工作推进小组工作会议召开
    民间借贷危机殃及池鱼
    鄂尔多斯保险市场受冲击
    中外资金融牵手易磨合难
    “融入本地文化”水平各异
    借道理财产品做大资产规模 四小银行只为谋上市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2-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66 股票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12-014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宇通客车”)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12年2月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

    参与本次配股的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承诺在本次配股新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若减持,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1号文件核准。

    (三)股票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配股共计配售的153,768,867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2年2月27日起上市流通。

    (四)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12年2月27日

    3、股票简称:宇通客车

    4、股票代码:600066

    5、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519,891,723股

    6、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53,768,867股

    7、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673,660,590股

    8、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上市保荐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066

    公司英文名称:ZHENGZHOU YUTONG BUS CO.,LTD.

    注册资本:519,891,723元(发行前);673,660,590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汤玉祥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

    邮政编码:450000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客车及配件、附件制造,客车底盘的设计、生产与销售;机械加工、客车产品设计与技术服务;摩托车、汽车及配件、附件、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百货、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销售;旧车及其配件、附件交易;汽车维修(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住宿,饮食服务(限其分支机构凭证经营);普通货运;仓储(除可燃物资);租赁业、旅游服务;企业信息化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主营业务:客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董事会秘书:朱中霞

    电话:0371-66718281

    传真:0371-66899123

    互联网网址:http://www.yutong.com/

    (二)截至2012年2月20日收盘,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现有董事9名,分别为汤玉祥、牛波、朱中霞、杨祥盈、孙谦、韩军、宁金成、刘伟、朱永明,监事5名,分别为彭学敏、黄晓谨、王建军、刘晓涛、周拥军,除董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2名,分别为王文兵、王献成。

    本公司配股前,公司董事汤玉祥持有公司436,855股股票,公司董事朱中霞持有公司19,392股股票,公司监事刘晓涛持有公司600股股票,其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2012年2月20日收盘,公司董事汤玉祥持有公司567,912股股票,公司董事朱中霞持有公司25,210股股票,公司监事刘晓涛持有公司780股股票,其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3日,法定代表人汤玉祥,注册资本8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技术服务,信息服务;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与经营、进出口贸易,水利、电力机械,金属结构件的生产与销售,房屋租赁;工程机械、混凝土机械、专用汽车的生产、销售和租赁,机械维修;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以上凡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资质证生产、经营。

    截止2011年9月30日,宇通集团共持有发行人171,022,027股股票,对外质押140,000,000股,占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81.86%。为确保宇通集团2009年发行的公司债券按时偿还本息,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宇通集团将持有公司的14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债权代理人中原证券作为2009年宇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按时偿还本息的担保。该质押已于2009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本次配股完成后,宇通集团持有公司33.00%的股份。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汤玉祥等自然人。

    (四)本次配股发行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配股完成后,截至2012年2月20日的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53,768,867股

    (二)发行价格:14.38元/股。

    (三)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四)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220001号验资报告。

    (五)募集资金总额:2,211,196,307.46元

    (六)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21,709,712.17元(包括承销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配股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等费用),每股发行费用为0.14元。

    (七)募集资金净额:2,189,486,595.29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石保上

    保荐代表人: 曾小军、赖步连

    项目协办人: 田斌

    项目组成员: 孟超、薛原、夏天

    联系人:杨成娇、申璐、王坤

    电 话:010-88088832

    传 真:010-88086182

    2、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宇通客车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申请其本次配股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配股的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原证券愿意推荐宇通客车本次配股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3日

    股东名称(全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222,328,63533.00%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8,080,0004.17%
    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16,438,9602.44%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675,0001.88%
    中国建设银行-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245,1071.67%
    UBS AG10,006,8031.4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8,580,0001.27%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8,052,1471.2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7,752,1041.15%
    中国银行-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442,3291.10%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股)本次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519,891,723100.00%153,768,867673,660,590100.00%
    股份总数519,891,723100.00% 673,660,590100.00%

      保荐人(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