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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8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编号:临2012—002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13:30在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吉林高速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参会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二人,监事董志因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原兴学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原兴学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 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 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会议同意将一、二、三、四项议案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518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编号:临2012—003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2月21日9:0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2名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张跃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6,315,017.71元,现作出如下分配预案: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1,631,501.77元,以现有股本1,213,200,000.00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发0.49元(含税),向股东分配股利59,446,800.00元。余未分配利润135,236,715.94元,结转下年度。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七、201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八、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012年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35万元。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九、201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一、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4人。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会议同意将上述一、二、三、四、八、十项议案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15日上午10:30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9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3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资料须在2012年3月12日前送达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传真方式登记须通过电话与公司进行确认。

    2、传真及现场登记时间:2012年3月12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吉林高速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431)84664798 84622188

    2、传真:(0431)84664798 84622168

    3、联系人:张正云 刘慧

    4、邮编:130033

    5、会议预期为半天,出席股东食宿及交通自理。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提议内容投票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字: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518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编号:临2012—004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是预计2012年度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交易标的是本公司租赁土地、租赁房屋事项。

    ● 关联董事张跃先生、韩增义先生、王彦春先生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租赁土地

    公司向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以下5宗土地使用权。

    序号宗地名称用途面积(㎡)价格(元)
    1四平市铁东区线路用地交通1,075,787.66107,578.766
    2梨树县线路用地交通1,783,537.36178,353.736
    3公主岭市线路用地交通3,220,466.60322,046.660
    4长春市朝阳区线路用地交通291,302.0029,130.200
    5长春市南关区线路用地交通755,725.0075,572.500
    合计  7,126,818.62712,681.862

    2、租赁房屋

    公司向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以下6处房屋,包括附属设施、设备。

    序号站名用途建筑面积(㎡)价格(元)
    1长春收费站生产经营961 
    2范家屯收费站生产经营1,058 
    3公主岭收费站生产经营1,025 
    4郭家店收费站生产经营1,058 
    5四平主线收费站生产经营1,232 
    6四平匝道收费站生产经营1,232 
    合计  6,566100,000.00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第一大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吉高集团)

    法定代表人:韩增义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柒亿元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0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高速公路的开发建设、管理、养护、五金建材、机电设备、汽车配件、沥青、日用百货、服装。

    吉高集团持有本公司49.19%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吉高集团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协商合理定价。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人租赁土地和房屋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12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没有违反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