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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尚若该《土地收购协议》未生效,则《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将继续执行,具体如下:

    氧化铝公司与南山集团经友好协商于2007年11月27日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双方确立的租赁土地的面积为1,176,99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氧化铝公司与南山集团于2009年5月18日签订补充协议调整租金,租金为每年5,296,455元人民币。

    3、2012年2月21日公司与南山集团签订了《土地收购协议》,收购南山集团相关土地,土地面积为580,900平方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该协议生效,同时原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将废止。

    尚若该《土地收购协议》未生效,则《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将继续执行,具体如下:

    公司与南山集团于2010年10月12日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双方确定租赁的土地面积为93,327.3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租金为每年419,972.85元人民币。协议约定租赁费用计算起始日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计算。

    公司与南山集团于2011年2月11日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双方确定租赁的土地面积为341,573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租金为每年1,878,651.5元人民币。

    (二)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09年1月23日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2012年预计服务交易累计发生额不高于11,900,000万元。

    (三)公司与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力电业”)关联交易

    公司与怡力电业于2010年4月15日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并于2012年2月21日签订《委托加工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提供氧化铝粉、电、炭块委托怡力电业加工成电解铝,电价按照双方协议价格核算,氧化铝粉、电解铝、炭块均按市场价格核算,以目前市场价格核算,预计2012年累计委托加工费约为70亿元。

    ● 关联董事宋建波先生、程仁策先生、宋建鹏先生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双方为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南山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南山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2.50%的股份,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7年11月27日与南山集团就双方日常生产相互提供服务之关联交易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约定双方每年以附表方式确定每年的服务内容、价格、数量及结算时间。

    公司与南山集团在生产用水、废水处理、生产用电、餐宿、车费、生产用汽、铝制品、天然气等方面的2012年关联交易附表如下:

    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数量结算时间
    南山集团提供服务    
    1.废水处理废水处理;处理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以龙口市环境监测站的随机监测数据为准。铝材废水1.05元/吨,生活污水0.75元/吨实际发生量每半年
    2.生产用水适时足量1.6元/吨实际供应量每月
    3.餐宿、会议、服务费用餐、住宿、会议及其他服务费用实际发生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
    4.车费工程用车及商务用车服务实际发生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
    5.汽油、柴油汽车、工程车用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
    6.精纺、西服、工作服等精纺面料、西服、及职工工作服等市场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
    7.炭块适时足量市场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
    8.其他如园林、医疗、面粉、零星配件、建筑安装等当地市场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
    公司提供服务    
    1.电适时足量0.6-0.7元/千瓦时实际使用量每月
    2.汽适时足量150元/吨实际使用量每月
    3.铝制品适时足量市场价格实际使用量每月
    4.天然气适时足量2.6-3.15元/m3实际使用量每月
    5.废料、零星配件、粉煤灰等使用量市场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项关联交易进行了详尽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与南山集团关于土地的关联交易详见本公告交易内容:(一)日常关联交易之2、3项内容。

    (二)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23日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2012年预计服务交易累计发生额不高于11,90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项关联交易进行了详尽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与怡力电业关联交易

    公司与怡力电业于2010年4月15日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并于2012年2月21日签订了《委托加工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提供氧化铝粉、电、炭块委托怡力电业加工成电解铝,电价按照双方协议价格核算,氧化铝粉、电解铝、炭块均按市场价格核算,以目前市场价格核算,预计2012年累计委托加工费约为70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项关联交易进行了详尽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一)日常关联交易: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共计持有公司822,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42.50%。南山集团成立于1992年7月16日,为有限责任制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宋作文。

    (二)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27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法定代表人宋建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出资1.05亿元,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21%。

    (三)与怡力电业的关联交易

    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3日,南山集团于2010年5月10日收购了该公司,南山集团成为其控股股东,占其总股本的100%。该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为有限责任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第一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

    1、公司与南山集团在生产用水、废水处理、生产用电、餐宿、车费、生产用汽、铝制品、天然气等其他方面达成协议,具体交易标的、成交价格等详见协议附表(如下):

    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数量结算时间
    南山集团提供服务    
    1.废水处理废水处理;处理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以龙口市环境监测站的随机监测数据为准。铝材废水1.05元/吨,生活污水0.75元/吨实际发生量每半年
    2.生产用水适时足量1.6元/吨实际供应量每月
    3.餐宿、会议、服务费用餐、住宿、会议及其他服务费用实际发生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
    4.车费工程用车及商务用车服务实际发生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
    5.汽油、柴油汽车、工程车用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
    6.精纺、西服、工作服等精纺面料、西服、及职工工作服等市场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
    7.炭块适时足量市场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
    8.其他如园林、医疗、面粉、零星配件、建筑安装等当地市场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
    公司提供服务    
    1.电适时足量0.6-0.7元/千瓦时实际使用量每月
    2.汽适时足量150元/吨实际使用量每月
    3.铝制品适时足量市场价格实际使用量每月
    4.天然气适时足量2.6-3.15元/m3实际使用量每月
    5.废料、零星配件、粉煤灰等使用量市场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

    该项关联交易预计2012年累计发生额将达到8亿元,占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5.17%。

    该项交易服务价格根据提供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确定,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无国家定价的,则执行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的,则协商确定价格。相关价格的定价依据说明如下:

    (1)南山集团提供服务:

    ①废水处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经双方协商,铝材废水1.05元/吨,生活污水0.75元/吨。

    ②生产用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经双方协商,生产用水1.60元/吨。

    ③餐宿、会议、服务费:按照当地实际情况,根据对方实际报价及公司消费金额确定。

    ④车费:根据公司需要,按照公司实际使用量确定金额。

    ⑤汽油、柴油: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石油分公司成品油的价格确定。

    ⑥精纺、西服、工作服:根据市场价格,不高于相同产品对外售价。

    ⑦炭块:根据当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⑧其他园林、医疗、面粉、零星配件、建筑安装等:根据当地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2)公司提供服务

    ①电、汽的价格:根据山东物价局文件(鲁价格发【2011】201号)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公司向南山集团公司提供电的价格定为0.6-0.7元/千瓦时。经双方协商,将公司向南山集团公司提供汽的价格定为150元/吨。

    ②铝制品价格:铝制品向关联方销售按分产品品种的市场价格定价。

    ③天然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经双方协商,天然气2.6-3.15元/m3。

    ④废料、零星配件、粉煤灰等:根据当地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2、土地租赁内容详见本公告交易内容:(一)日常关联交易之2、3项内容。

    土地租赁定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并参照2000年5月12日颁发的龙口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所通过的《龙口市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其中用于电力用途的为3元/平方米;用于工业仓储用地的为2元/平方米。根据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龙政发【2007】56号)文件规定,土地使用税额征收标准调整为4元/平方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南山集团经过友好协商,确定土地租赁价格为:用于电力用途的土地租金为5.5元/平方米;用于工业仓储用地的土地租金为4.5元/平方米。

    (二)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单位:万元)

    在财务公司存款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190,000,且全年发生额不高于5,500,000
    在财务公司贷款不高于300,000
    在财务公司结算不高于11,000,000
    在财务公司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不高于500,000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不高于100,000

    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南山集团公司内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三)与怡力电业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怡力电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及《委托加工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提供氧化铝粉、电、炭块委托怡力电业加工成电解铝,委托加工费定价依据如下:

    1、每吨电解铝委托加工费:(电解铝价格-氧化铝粉价格×1.93)×96%;

    2、每年电解铝委托加工费合计:(怡力电业当年委托加工生产电解铝吨数×每吨电解铝委托加工费-公司提供给怡力电业生产电解铝所需电的电度数×电价0.46元/千瓦时-公司提供给怡力电业生产所需碳素的吨数×碳素市场价格)

    A、电解铝价格:按照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当月现货电解铝之平均价格;

    B、氧化铝粉价格:按照中华商务网当月现货氧化铝之平均价格;

    C、系数1.93的确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第64号)之《国家铝行业准入条件》中的规定单耗1930千克/吨铝(即1.93吨氧化铝粉生产1吨电解铝);

    D、系数96%的确定依据:因公司属于怡力电业大客户,经双方协商怡力电业给予公司4%的折价;

    E、电价0.46元/千瓦时:根据公司上网电价为0.4469元/千瓦时,鉴于怡力电业是公司大客户,为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稳定,经双方协商确定为0.46元/千瓦时;

    F、公司提供给怡力电业生产电解铝所需电的电度数根据双方电表可以可靠计量。

    怡力电业不得单独采购氧化铝、不得单独生产、不得自行为他人加工电解铝、且不得向第三方销售电解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公司所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土地租赁合同为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南山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协议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协议价格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如土地收购完成,预计2012年上述交易中日常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约为8亿元,占公司已经审计的2011年度营业收入的6.00%。

    2、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本着优化公司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推动双方业务共同发展的原则,协议的签订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与怡力电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及《委托加工补充协议》,不仅解决了公司发展对电解铝日益增加的需求,而且保证了公司原料供应稳定,有利于控制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节约采购成本和时间,提高公司业绩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协议的签订公平公正、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业务均属公司的正常、必要且持续经营的业务。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们对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议案、2012年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与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补充协议》的议案以及公司与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着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负责的原则,我们事前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审核,我们认为:

    (一)公司与南山集团公司签订的《201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属关联交易,该附表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通过董事会审议,且表决程序合法,针对其中相关服务内容定价的调整符合公司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12年公司与财务公司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已由双方2009年1月23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交易内容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与怡力电业签订的补充协议公正、公允,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符合公司实际生产情况,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公允,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2012年公司与怡力电业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已由双方于2010年4月15日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及2012年2月21日签订的《委托加工补充协议》确定,协议的签订公平公正、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4、《2012年综合服务协议附表》;

    5、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6、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7、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

    8、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加工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2-005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金额

    及内容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事项及原因

    经2011年2月11日召开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1年2月28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11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并预计2011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5.8亿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关联交易金额超过了预计上限,具体内容为:

    原预计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 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5.8亿元,实际发生76,836万元,超出预计金额18,836万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2%,主要是由于双方实际提供劳务增加所致。

    二、公司与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事项及原因

    经2011年2月11日召开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1年2月28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1年累计委托加工费约为4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该关联交易金额超过了预计上限,具体内容为:

    原预计公司与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力电业”) 2011年委托加工费预计为40亿元,实际发生450,168万元,超出预计金额50,168万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23%,主要是由于双方实际交易金额增加所致。

    三、超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日常关联交易

    该项交易服务价格根据提供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确定,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无国家定价的,则执行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的,则协商确定价格。相关价格的定价依据说明如下:

    (1)南山集团提供服务:

    ①废水处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经双方协商,铝材废水1.05元/吨,生活污水0.75元/吨。

    ②生产用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经双方协商,生产用水1.60元/吨。

    ③餐宿及洗浴:按照当地实际情况,根据对方实际报价及公司消费金额确定。

    ④车费:根据公司需要,按照公司实际使用量确定金额。

    ⑤汽油、柴油: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石油分公司成品油的价格确定。

    ⑥精纺、西服、工作服:根据市场价格,不高于相同产品对外售价。

    ⑦其他园林、医疗、面粉、零星配件、建筑安装等:根据当地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2)公司提供服务

    ①电、汽的价格:根据山东物价局文件(鲁价格发【2009】218号)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公司向南山集团公司提供电的价格定为0.6元/千瓦时。经双方协商,将公司向南山集团公司提供汽的价格定为150元/吨。

    ②铝制品价格:铝制品向关联方销售按分产品品种的市场价格定价。

    ③天然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经双方协商,天然气2.4元/m3。

    ④废料、零星配件、粉煤灰等:根据当地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2、与怡力电业关联交易

    公司与怡力电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及《委托加工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提供氧化铝粉、电、炭块委托怡力电业加工成电解铝,委托加工费定价依据如下:

    1、每吨电解铝委托加工费:(电解铝价格-氧化铝粉价格×1.93)×96%;

    2、每年电解铝委托加工费合计:(怡力电业当年委托加工生产电解铝吨数×每吨电解铝委托加工费-公司提供给怡力电业生产电解铝所需电的电度数×电价0.42元/千瓦时-公司提供给怡力电业生产所需碳素的吨数×碳素市场价格)

    A、电解铝价格:按照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当月现货电解铝之平均价格;

    B、氧化铝粉价格:按照中华商务网当月现货氧化铝之平均价格;

    C、系数1.93的确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第64号)之《国家铝行业准入条件》中的规定单耗1930千克/吨铝(即1.93吨氧化铝粉生产1吨电解铝);

    D、系数96%的确定依据:因公司属于怡力电业大客户,经双方协商怡力电业给予公司4%的折价;

    E、电价0.42元/千瓦时:根据山东省物价局鲁价格发[2006]25号文规定,甲方上网电价核定为每千千瓦时344元(含增值税),即0.344元/千瓦时,鉴于怡力电业是公司大客户,为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稳定,经双方协商确定为0.42元/千瓦时;

    F、公司提供给怡力电业生产电解铝所需电的电度数根据双方电表可以可靠计量。

    怡力电业不得单独采购氧化铝、不得单独生产、不得自行为他人加工电解铝、且不得向第三方销售电解铝。

    三、超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2年2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金额及内容超出预计范围的议案,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对2011年超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范围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通过董事会审议,且表决程序合法,针对其中相关服务内容、定价符合公司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超出预计范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定价原则通过董事会审议,且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2-006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2月21日上午11时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12年2月11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皮溅清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针对《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报酬的议案》

    年度监事的报酬为5-45万元之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全面核查公司于2008年发行28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全面核查了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28,344万股股份募投项目之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执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决策程序合法,并且公司本身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1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的、公正的。

    3、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上述一、二、三项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