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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研究解决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体制机制问题
    2012-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周翀 马婧妤

    证监会投保局回应市场热点

      □建议低收入者不宜投资股市、倡导投资蓝筹股都是善意提醒,没有强制性 □推动形成多层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体系 □退市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考虑推动建立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招股说明书等进一步解读揭示风险

      ⊙记者 周翀 马婧妤

      

      22日,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负责人就市场关心的七大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应(全文详见封五)。

      这位负责人承认,近两年来,股市持续下跌,中小投资者普遍没有赚钱。他分析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市场结构不够合理,市场运行体制机制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市场存在的新股热、恶炒ST股等问题,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此,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研究解决办法。

      就前段时间证监会负责同志劝说性地建议低收入者不宜投资股市, 这位负责人表示,引导一般投资者主要投资于绩优大盘股,如同倡议低收入群体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工具一样,都是逐步建立起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投资蓝筹股倡导的是一种投资理念,引导普通投资者投入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称的产品和领域,没有强制性,是监管部门从警示风险的角度善意地提醒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他透露,下一步,债券市场、场外市场的建设以及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都将融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理念,推动形成多层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体系。

      就上市公司分红,这位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分红的具体政策和方案属于企业的法定自主权,政府机构包括监管部门不能代为决策。但监管部门将大力倡导价值投资,采取措施加强约束,引导上市公司增强责任感,以稳定、优厚的分红推进价值投资理念的形成。

      对退市问题,这位负责人强调,退市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不能理解成为投资者的非理性投资行为“买单”。投资者在投资绩差股时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树立起“买者自负”的意识,培养控制资产整体风险的止损意识。

      就投资者深恶痛绝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滞后、业绩变脸太快问题,这位负责人回答说,监管部门非常重视这些问题,正在研究相关措施,也在考虑推动建立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招股说明书等材料进一步解读揭示风险的内容。同时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