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南方电网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一)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8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方电网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情况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2011年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糯扎渡送电广东±800kV直流输电工程直流线路塔材专项招标活动中中标,并于2012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编号为临2012-001的相关提示性公告。公司已按要求与项目单位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签署了糯扎渡送电广东±800kV直流输电工程第5标段铁塔采购合同和第7标段铁塔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149,306,244.00元,公司近日收到合同原件。
二、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南方电网是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2002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运作。公司经营范围为广东省、广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和海南省,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2005年公司跻身全球500强企业。公司在南方电网发展和南方电力资源乃至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承担着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战略的重要任务。该公司信誉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本公司与南方电网有着长期互利互信的合作关系,多年来公司作为南方电网众多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提供了大量的角钢塔、钢管塔和变电站构支架,并共同合作完成了多项国家电力输送重大工程。
本公司与南方电网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49,306,244.00元。
2、合同交货进度:2012年4月份供货10%,2012年5月份供货30%,2012年6月份供货30%,2012年7月份供货30% 。
3、合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供方出具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和相应金额的财务收据,20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设备到达指定地点,供方提供需方签署的现场交接证明和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发票,20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按批次供货的设备,可按批次付款(每批不少于合同总量的30%)。
3)设备在现场开箱检验,清点无误、安装调试合格后,供方提供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和相应金额的财务收据,20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质保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如有索赔和处罚则完成索赔和处罚后),供方提供双方签署的质保期满证书、相应金额的财务收据,20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总金额为149,306,244.00元,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1.57%,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造成合同的延迟履行或免除部分义务的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9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方电网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情况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2011年一级物资集中采购溪洛渡右岸电站送电广东双回±500kV直流输电工程直流线路塔材线材类采购项目招标活动中中标,并于2012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编号为临2012-002的相关提示性公告。公司已按要求与项目单位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签署了溪洛渡右岸电站送电广东±500kV同塔双回直流输电工程第6标段铁塔采购合同和第10标段铁塔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162,974,806.00元,公司近日收到合同原件。
二、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南方电网是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2002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运作。公司经营范围为广东省、广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和海南省,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2005年公司跻身全球500强企业。公司在南方电网发展和南方电力资源乃至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承担着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战略的重要任务。该公司信誉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本公司与南方电网有着长期互利互信的合作关系,多年来公司作为南方电网众多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提供了大量的角钢塔、钢管塔和变电站构支架,并共同合作完成了多项国家电力输送重大工程。
本公司与南方电网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62,974,806.00元。
2、合同交货进度:2012年4月份供货10%,2012年5月份供货30%,2012年6月份供货30%,2012年7月份供货30% 。
3、合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供方出具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和相应金额的财务收据,20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设备到达指定地点,供方提供需方签署的现场交接证明和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发票,20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按批次供货的设备,可按批次付款(每批不少于合同总量的30%)。
3)设备在现场开箱检验,清点无误、安装调试合格后,供方提供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和相应金额的财务收据,20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质保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如有索赔和处罚则完成索赔和处罚后),供方提供双方签署的质保期满证书、相应金额的财务收据,20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总金额为162,974,806.00元,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2.63%,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造成合同的延迟履行或免除部分义务的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