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2-03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3日发出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2012年2月23日上午11:00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在合肥市高新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及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批准《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年1-12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248,368.68元,减去本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按10%计提)4,124,836.87元,加上年初剩余未分配利润86,440,064.41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23,563,596.2元。
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预案:不实施利润分配 。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1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关联交易和2012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批准《关于2012年贷款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公司2012年度同一时点银行贷款最高限额为2.3亿元;超过以上限额时,需报请董事会另行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上述限额范围内自主决定贷款的时间、金额及期限。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批准《关于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2012年,公司拟投资1113.32万元,购置设备、仪表等固定资产,用于公司生产能力、研发能力提升和信息化建设。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25万元。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2月16日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转制后全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批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3月23日上午9:30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3月23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99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1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4)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11年度关联交易和2012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在2012年3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3月20日(上午9时——下午15时)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 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个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199号
邮政编码:230088
联系人: 杨梦、陈伟
联系电话:(0551)5391324 传真:(0551)5391322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2-04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2月23日下午在合肥市高新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学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通过列席四届六次董事会,听取了有关议案的汇报,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无异议。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1年年报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关联交易和2012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2-05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华东所”)及控股子公司就房屋、设备租赁达成相关协议以及进行相关产品的供销活动。
公司拟于2012年继续租用华东所清溪路机加厂房用于生产和办公,公司拟租用华东所淠河路101大楼和112厂房用于生产和办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于2012年继续租赁华东所华电大厦厂房和华东所淠河路101大楼及设备。
公司拟向华东所销售雷达及印制板、微波电路及组件、雷达通信系统等雷达配套产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向华东所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变压器、军用电源等雷达配套产品。
根据经营活动需要,2012年公司拟向华东所采购外协加工件和原材料以及技术协作、检验试验、委托加工等;向中电科技(合肥)电子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电子元器件;向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采购特种变压器、电源等;向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华东所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元器件及委托加工。
因为上述交易的交易方华东所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科技(合肥)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控股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的独资子公司,所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2年2月23日召开的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本议案(吴曼青先生、宗伟先生、陈信平先、鲁加国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华东所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合肥市淠河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吴曼青
注册资金:7418万元
经营范围:雷达、电子系统、技术防范工程、电子产品技术服务,机械加工,百货、五金交电、家具、木模、建筑材料销售;印刷;住宿、餐饮、货物运输、物业管理与服务、房屋租赁;几何量测试、无线电测试、环境实验;电镀及服务。
关联关系情况:华东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8.82% 的股份。
(2)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吴曼青
注册资金:2496万
经营范围:为变压器、电感器、铁芯、薄膜电容器等电子元件和逆变电源、脉冲功率源、开关电源等电子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情况: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华耀公司90.83%股权。
(3)中电科技(合肥)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吴曼青
注册资金:4000万
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电子元器件、电子整机研究开发及电子工程系统、通讯产品的生产销售;物流培训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关联关系情况:中电科技(合肥)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控股子公司。
(4)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六安经济开发区前进路以南经三北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吴曼青
注册资本:10018万元
经营范围:为资本运营及设计制造电子、微波、通讯设备,技术开发,系统工程安装,汽车空气压缩机;车辆改装,家用电器,机电设备,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
关联关系情况: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的独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租用华东所机加厂房一至三层建筑面积3010平方米,位于合肥市清溪路。公司拟租用华东所101大楼和112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位于合肥市淠河路。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于2012年继续租赁华东所华电大厦厂房及设备,拟租用华东所101大楼,建筑面积2024平方米,位于合肥市淠河路。
201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时拟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公司拟向华东所销售雷达及印制板、微波电路及组件、雷达通信系统等雷达配套产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向华东所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变压器、军用电源等雷达配套产品。
上述交易由于是框架性的,准确的型号和交易金额,在每单购销合同中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2年,公司拟继续租用华东所机加厂房一至三层建筑面积3010平方米,位于合肥市清溪路,参照合肥市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双方商定该出租房屋月租金为7元/平方米,租赁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房屋租金共计人民币252,840元(具体租赁金额将以四创电子实际使用的期限按面积和单价计算)。
公司拟租用华东所101大楼和112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位于合肥市淠河路,参照合肥市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双方商定该出租房屋月租金分别为9元/平方米和7元/平方米,租赁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房屋租金共计人民币630,000元(具体租赁金额将以四创电子实际使用的期限按面积和单价计算)。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于2012年继续租赁华东所华电大厦厂房及生产设备租赁费用1,450,000元,拟租用华东所101大楼,建筑面积2024平方米,位于合肥市淠河路,参照合肥市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双方商定该出租房屋月租金为9元/平方米,租赁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房屋租金共计人民币218,592元(具体租赁金额将以华耀电子实际使用的期限按面积和单价计算)。
另外,公司拟租用华东所设备、仪表等,预计支付费用1,650,000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华东所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性交易,主要涉及以下四种交易: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东所及控股子公司销售雷达及印制板、微波电路及组件、雷达通信系统等雷达配套产品,变压器、军用电源等产品。此类价格以市场价格或公司向合同外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的价格确定,在没有上述价格参照时,以公司前几年销售同种产品的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商谈确定。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东所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外协加工件。此类价格按成本加成法或第三方可比价商谈确定。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东所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原材料。此类价格按市场价确定。
上述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关联交易,全年累计发生金额预计为: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2012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时拟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1)公司拟向华东所预计销售雷达及印制板、微波电路及组件、雷达通信系统等雷达配套产品约人民币7500万元,承建华东所“博微家园”工程项目系统集成及华东所新区其他零星弱电工程,拟发生合同金额500万元;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向华东所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变压器、军用电源等雷达配套产品约6000万元。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1)预计公司向华东所采购外协加工件和原材料以及技术协作、检验试验、委托加工等约人民币1000万元;向中电科技(合肥)电子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电子元器件2200万元;向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采购特种变压器、电源等约人民币250万元;向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50万元。
(2)预计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华东所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元器件及委托加工约500万元。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陈晓剑先生、张云燕女士、杨棉之先生在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将此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12年2月23日召开,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均投赞成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平合理,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四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