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
股份计划实施期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编号:临2012-002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
股份计划实施期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2月23日接到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集团”)通知,截至2012年2月23日,海翼集团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2%的计划(以下简称“本轮增持计划”)实施期已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
海翼集团于2011年8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了本公司1,179,224 股,并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1年8月23日起算)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继续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首次已增持的股份)(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8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和完成情况
截至2012年2月23日,海翼集团本轮增持计划实施期已满。海翼集团于本轮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625,6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79,709,588股的0.34%。本次增持行为完成后,海翼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合计持有本公司422,255,5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16%。
三、承诺履行情况
依据承诺,海翼集团在本轮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编号:临2012-003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并取得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1年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现已顺利通过,并于近日收到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确认厦门市2011年第一批复审合格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厦科联(2012)6号],本公司为厦门市2011年第一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证书编号:GF201135100087。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5%税率计缴,三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