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MOSO POWER SUPPLY TECHNOLOGY CO.,LTD.
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关外小白芒桑泰工业园6层
发 行 人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下列提示:
1、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7,280万股,本次拟发行A股2,428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9,708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控股股东德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永德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的董事,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上市后如离任,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皮远军、陈克峰、秦传君、方向一、陶胜、徐治国、涂洪滨、苏周、王永彬、程春金、雷民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上市后如离任,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未分配利润为98,572,069.02 元(母公司报表金额)。根据发行人2011年度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重新修订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3、发行人提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
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利润分配的条件:
①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如果因现金流情况恶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当年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未达到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应参照本条“(5)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②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红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董事会审议该股票分红议案之前,独立董事应事先审议同意并对股票分红的必要性发表明确意见;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股票分红议案之前,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对股票分红的目的和必要性进行说明;
(5)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公司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以及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的,首先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如果公司有外部监事,外部监事应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如果调整分红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该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关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机制,公司在上市后还将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征询、采纳投资者的意见,在充分考虑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股东回报和利润分配机制。
4、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经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深国税南减免[2006]0140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批准,公司从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第1、2年免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公司于2006年开始获利,故公司2006和2007年免征所得税,2008、2009及2010年分别享受9%、10%和11%的所得税税率优惠。公司所享受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属于深圳市的地方政策,不符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存在被追缴的风险。按照上述税收优惠,公司2009年、2010年享受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462.94万元、754.93万元。
另外,公司已于2009 年6月27 日被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从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经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国税南减免备案[2009]336号批准,自2011年开始,公司“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到期,开始执行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此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2008 年度、2009 年度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的50%加计扣除。未来若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从2012 年起未能被续认为高新技术企业,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产生较大的影响。
(2)房屋租赁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公司目前主要生产经营及办公用房系租赁深圳市桑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产,租赁面积为29,609平方米,该等房产租赁均已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并在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登记。《房地产租赁合同》中规定租赁期满后,茂硕电源及其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该等租赁房产已取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出具《关于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诉求的函》,确认:“该地块未申报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制定计划,不涉及南山区已批准的城市更新项目;根据深圳市百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桑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社区居委会等单位提供的承诺函,未来十年内,该公司、社区居委会不会将桑泰工业园申请纳入城市更新改造拆迁范围。”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生产经营用房有关问题的函》(深府办函[2011]159号),就发行人租赁建筑及所涉及土地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该公司租赁的建筑物所在地位于西丽松白路关外小白芒桑泰工业园,其所用土地系深圳市桑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与深圳市百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取得。该用地在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目前尚未办理有关权证手续,属特区快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二、上述地块未申报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和计划,不涉及深圳市及南山区已批准的城市更新项目;预计未来十年内,该公司可继续承租使用上述建筑物。三、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未确权建筑问题,是伴随着我市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而衍生的,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在我市有一定的普遍性。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规文件,将按照‘全面摸底、区别情况、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甄别主体、宽严相济、依法处理、逐步解决’的原则,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要求,分别采用确认产权、继续使用等方式,对此进行分期分批处理,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四、当前,我市土地资源异常紧缺,加之我市一贯坚持贯彻实施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和政策,我市工业用地供应与企业经营发展用地需求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包括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优质中小企业仍将会继续租用历史遗留未确权建筑。”但是鉴于深圳市桑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能取得该等租赁房产的产权证书,本公司仍然面临因产权手续不完善带来的潜在风险。
(3)技术使用费风险
本公司产品包括消费电子类电源和LED驱动电源两大类,报告期内销售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消费电子类电源 | 40,006.32 | 72.42% | 35,836.07 | 73.76% | 21,114.09 | 74.20% |
| LED驱动电源 | 14,881.63 | 26.94% | 11,506.38 | 23.68% | 3,177.13 | 11.17% |
本公司在LED驱动电源开发初期与英飞特进行合作开发并签署了相关协议,协议约定公司LED驱动电源产品需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英飞特支付技术使用费。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向英飞特支付技术使用费372.33万元、1,022.46万元、708.9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1%、2.10%、1.28%。
随着公司LED驱动电源销售额的增长及毛利率逐步下降,双方重新对技术使用费提成情况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与英飞特签订《关于LED驱动电源开发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1)自2011年1月1日起,公司使用英飞特技术或在其基础上后续研发的技术生产销售的LED驱动电源产品(恒压源、高电压单路恒流源及低电压多路恒流源系列产品)按照含税销售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使用费,公司自主研发并生产销售的LED驱动电源产品不再向英飞特支付技术使用费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技术提成;(2)公司生产的应向给英飞特支付技术使用费的产品的付费比例为:应付费LED驱动电源产品累计销售总额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的部分为9%,累计销售总额高于6,000万元低于12,000万元的部分为8%,累计销售总额高于12,000万元低于18,000万元的部分为7%,累计销售总额超过18,000万元的部分为6%。
2008-2010年公司所有LED电源产品均需向英飞特支付技术使用费,根据上述补充协议的约定,自2011年开始,公司仅恒压源、高电压单路恒流源及低电压多路恒流源系列产品需支付技术使用费,公司自行研发的其他产品如中、高电压多路恒流源等系列产品不再支付技术使用费,报告期内上述需支付技术使用费的三类产品销售金额及占LED驱动电源销售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 项 目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恒压源 | 4,396.49 | 29.54 | 4,617.63 | 40.13 | 2,129.92 | 67.04 |
| 高电压单路恒流源 | 1,888.50 | 12.69 | 829.93 | 7.21 | 1.69 | 0.05 |
| 低电压多路恒流源 | 791.53 | 5.32 | 1,292.79 | 11.24 | 357.70 | 11.26 |
| 合计 | 7,076.52 | 47.55 | 6,740.35 | 58.58 | 2,489.31 | 78.35 |
报告期内上述恒压源等三类产品销售额占LED驱动电源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78.35%、58.58%和47.55%,呈下降趋势。中、高电压多路恒流源系列产品具有效率高、成本低、性价比高的优势,代表了未来大功率LED驱动电源的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目前公司已经成功开发出中、高电压多路恒流源系列产品,用以逐步替代恒压源、高电压单路恒流源和低电压多路恒流源系列产品。自2011年开始,公司将逐步增大中高电压多路恒流源系列产品等自主研发产品的销售力度,减少恒压源、高电压单路恒流源和低电压多路恒流源系列产品的销售;但短期内恒压源、高电压单路恒流源和低电压多路恒流源系列产品仍将继续生产销售,虽然所占比重会逐步降低,但是随着LED照明领域市场规模的扩大,公司每年仍需支付一定数额的技术使用费,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每股面值: | 1.00元 |
|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24,28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1% |
| 每股发行价格: | 【 】元 |
| 发行市盈率: | 【 】倍(按照201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前及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08元(含少数股东权益,按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净率: | 【 】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 本次发行前所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 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皮远军、陈克峰、秦传君、方向一、陶胜、徐治国、涂洪滨、程春金、苏周、王永彬、程春金、雷民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上市后如离任,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 承销方式: | 由主承销商对本次公开发行的社会公众股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净额为【】万元。 |
| 发行费用概算 | 发行费用主要包括:(1)承销费【】万元;(2)保荐费【】万元;(3)审计费用【】万元;(4)律师费用【】万元;(5)评估费用【】万元。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 | 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Shenzhen Moso Power Supply Technology Co.,Ltd.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7,28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顾永德 |
| 成立时间: | 茂硕电源有限成立于2006年3月27日,于2007年12月26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关外小白芒桑泰工业园6层 |
| 邮政编码: | 518055 |
| 电话: | 0755-27659888 |
| 传真: | 0755-27657908 |
| 电子邮箱: | www.mosopower.com |
| 互联网址: | mgr.fin@mosopower.com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茂硕电源有限以2007年10月31日经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鹏所审字[2007]1038号审计报告确定的净资产4,801.13万元,按照1:0.9477的比例折为4,55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股本每股面值1.00元,余额251.13万元作为溢价出资,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各发起人持股比例保持不变。2007年12月26日,本公司依法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44030110279821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4,550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德旺投资一名法人和周莉等49名自然人。设立时,本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起人 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序号 | 发起人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 1 | 德旺投资 | 3400.00 | 74.73% | 26 | 王志高 | 6.00 | 0.13% |
| 2 | 周莉 | 400.00 | 8.79% | 27 | 谢跃辉 | 5.00 | 0.11% |
| 3 | 陈克峰 | 200.00 | 4.40% | 28 | 边书平 | 5.00 | 0.11% |
| 4 | 陶胜 | 51.50 | 1.13% | 29 | 成水英 | 5.00 | 0.11% |
| 5 | 皮远军 | 50.00 | 1.10% | 30 | 胡成容 | 5.00 | 0.11% |
| 6 | 秦传君 | 40.80 | 0.90% | 31 | 江国权 | 5.00 | 0.11% |
| 7 | 徐治国 | 35.00 | 0.77% | 32 | 郭建军 | 5.00 | 0.11% |
| 8 | 周筠 | 30.00 | 0.66% | 33 | 唐挺荣 | 5.00 | 0.11% |
| 9 | 张敏春 | 25.00 | 0.55% | 34 | 程森宝 | 5.00 | 0.11% |
| 10 | 蒋荣虎 | 24.00 | 0.53% | 35 | 唐生文 | 5.00 | 0.11% |
| 11 | 方向一 | 20.00 | 0.44% | 36 | 谭德明 | 5.00 | 0.11% |
| 12 | 赵义 | 20.00 | 0.44% | 37 | 欧志欣 | 5.00 | 0.11% |
| 13 | 温超炎 | 19.80 | 0.44% | 38 | 严旭 | 4.00 | 0.09% |
| 14 | 王永彬 | 18.00 | 0.40% | 39 | 陈章 | 4.00 | 0.09% |
| 15 | 余国炜 | 15.00 | 0.33% | 40 | 柳安 | 4.00 | 0.09% |
| 16 | 刘义 | 15.00 | 0.33% | 41 | 吴宗元 | 3.00 | 0.07% |
| 17 | 谈丽 | 14.00 | 0.31% | 42 | 何恒 | 2.00 | 0.04% |
| 18 | 袁必洪 | 12.00 | 0.26% | 43 | 秦文刚 | 2.00 | 0.04% |
| 19 | 谢德煌 | 12.00 | 0.26% | 44 | 张勇才 | 2.00 | 0.04% |
| 20 | 袁兴亮 | 11.00 | 0.24% | 45 | 王飞 | 2.00 | 0.04% |
| 21 | 张启华 | 10.00 | 0.22% | 46 | 李万刚 | 2.00 | 0.04% |
| 22 | 曹勇 | 10.00 | 0.22% | 47 | 李亮亮 | 1.00 | 0.02% |
| 23 | 吴春晓 | 10.00 | 0.22% | 48 | 胡少华 | 1.00 | 0.02% |
| 24 | 钟太保 | 10.00 | 0.22% | 49 | 彭玄 | 1.00 | 0.02% |
| 25 | 宋国焰 | 6.90 | 0.15% | 50 | 刘娟 | 1.00 | 0.02% |
| 合计 | 4,550.00 | 100.00% | |||||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7]19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4,550万元。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茂硕电源有限净资产4,801.13万元折为4,550万股,其余251.13万元作为溢缴出资,计入资本公积金。
(三)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业务
1、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情况
发行人于2007年12月26日设立时承继了茂硕电源有限的全部资产,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鹏所审字[2007]1038号《审计报告》及深鹏所验字[2007]192号《验资报告》,股份公司设立时拥有的资产总额为11,146.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63.52万元,非流动资产683.04万元。
2、发行人设立时实际从事的业务
本公司成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开关电源、变压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四)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前身茂硕电源有限设立于2006年3月27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吴微霞、曹勇各代顾永德出资250.00万元;2007年6月,吴微霞、曹勇将全部出资转让给顾永德先生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德旺投资;2007年8月,德旺投资对茂硕电源有限增资至4,000.00万元;2007年8月,德旺投资分别将茂硕电源有限10%、5%的股权转让给周莉、陈克峰;2007年9月、10月,茂硕电源有限47名员工对茂硕电源有限增资至4,550.00万元;2007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本4,550.00万元。
2008年6月,新股东蓝石创业和泰银创业以货币资金分别认购公司400万股、250万股,增资扩股至5,200.00万元;2008年6月至12月,德旺投资将其持有的200万股股份转让给深圳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7名自然人股东因离职进行了股权转让;2009年5月至6月,6名自然人股东因离职进行了股权转让,德旺投资将其持有的255万股股份转让给了英飞特;2009年11月,新股东同创伟业、协力通发展、融创创业以货币方式分别认购260万股、80万股和60万股;2009年10月至12月,自然人股东秦文刚因离职进行了股权转让,周莉分别将其持有的90万股、95万股、15万股、200万股股份转让与同创伟业、领瑞投资、郑更生、太平洋创业,同创伟业将其持有的350万股股份转让与其旗下的基金南海成长,德旺投资将其持有的1,145万股股份转让给顾永德;2010年2月至3月,顾永德将其持有的73万股股份转让给6名公司重要员工;2010年5月,发行人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5,6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转增1,680万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7,280万元;2010年5月至9月,顾永德将其持有的88万股股份转让给4名公司重要员工,深圳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将其持有的260万股股份转让给了保腾汇富。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7,280万股,本次发行2,428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708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25.01%。
本公司控股股东德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永德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的董事,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上市后如离任,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皮远军、陈克峰、秦传君、方向一、陶胜、徐治国、涂洪滨、苏周、王永彬、程春金、雷民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上市后如离任,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1、发起人持股情况
本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1 | 德旺投资 | 3,400.00 | 74.73 | 26 | 王志高 | 6.00 | 0.13 |
| 2 | 周莉 | 400.00 | 8.79 | 27 | 谢跃辉 | 5.00 | 0.11 |
| 3 | 陈克峰 | 200.00 | 4.40 | 28 | 边书平 | 5.00 | 0.11 |
| 4 | 陶胜 | 51.50 | 1.13 | 29 | 成水英 | 5.00 | 0.11 |
| 5 | 皮远军 | 50.00 | 1.10 | 30 | 胡成容 | 5.00 | 0.11 |
| 6 | 秦传君 | 40.80 | 0.90 | 31 | 江国权 | 5.00 | 0.11 |
| 7 | 徐治国 | 35.00 | 0.77 | 32 | 郭建军 | 5.00 | 0.11 |
| 8 | 周筠 | 30.00 | 0.66 | 33 | 唐挺荣 | 5.00 | 0.11 |
| 9 | 张敏春 | 25.00 | 0.55 | 34 | 程森宝 | 5.00 | 0.11 |
| 10 | 蒋荣虎 | 24.00 | 0.53 | 35 | 唐生文 | 5.00 | 0.11 |
| 11 | 方向一 | 20.00 | 0.44 | 36 | 谭德明 | 5.00 | 0.11 |
| 12 | 赵义 | 20.00 | 0.44 | 37 | 欧志欣 | 5.00 | 0.11 |
| 13 | 温超炎 | 19.80 | 0.44 | 38 | 严旭 | 4.00 | 0.09 |
| 14 | 王永彬 | 18.00 | 0.40 | 39 | 陈章 | 4.00 | 0.09 |
| 15 | 余国炜 | 15.00 | 0.33 | 40 | 柳安 | 4.00 | 0.09 |
| 16 | 刘义 | 15.00 | 0.33 | 41 | 吴宗元 | 3.00 | 0.07 |
| 17 | 谈丽 | 14.00 | 0.31 | 42 | 何恒 | 2.00 | 0.04 |
| 18 | 袁必洪 | 12.00 | 0.26 | 43 | 秦文刚 | 2.00 | 0.04 |
| 19 | 谢德煌 | 12.00 | 0.26 | 44 | 张勇才 | 2.00 | 0.04 |
| 20 | 袁兴亮 | 11.00 | 0.24 | 45 | 王飞 | 2.00 | 0.04 |
| 21 | 张启华 | 10.00 | 0.22 | 46 | 李万刚 | 2.00 | 0.04 |
| 22 | 曹勇 | 10.00 | 0.22 | 47 | 李亮亮 | 1.00 | 0.02 |
| 23 | 吴春晓 | 10.00 | 0.22 | 48 | 胡少华 | 1.00 | 0.02 |
| 24 | 钟太保 | 10.00 | 0.22 | 49 | 彭玄 | 1.00 | 0.02 |
| 25 | 宋国焰 | 6.90 | 0.15 | 50 | 刘娟 | 1.00 | 0.02 |
| 合计 | 4,550.00 | 100.00 | |||||
2、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1 | 德旺投资 | 2,340.00 | 32.14 |
| 2 | 顾永德 | 1,305.60 | 17.93 |
| 3 | 蓝石创业 | 520.00 | 7.14 |
| 4 | 南海成长 | 455.00 | 6.25 |
| 5 | 英飞特 | 331.50 | 4.55 |
| 6 | 泰银创业 | 325.00 | 4.46 |
| 7 | 陈克峰 | 266.50 | 3.66 |
| 8 | 保腾汇富 | 260.00 | 3.57 |
| 9 | 太平洋 | 260.00 | 3.57 |
| 10 | 领瑞投资 | 123.50 | 1.70 |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1 | 顾永德 | 1,305.60 | 17.93 |
| 2 | 陈克峰 | 266.50 | 3.66 |
| 3 | 皮远军 | 80.60 | 1.11 |
| 4 | 陶胜 | 73.45 | 1.01 |
| 5 | 秦传君 | 56.94 | 0.78 |
| 6 | 徐治国 | 54.60 | 0.75 |
| 7 | 周筠 | 39.00 | 0.54 |
| 8 | 苏周 | 39.00 | 0.54 |
| 9 | 吴红辉 | 33.00 | 0.45 |
| 10 | 张敏春 | 32.50 | 0.45 |
| 涂洪滨 | 32.50 | 0.45 |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中无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5、外资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中无外资股股东。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股东间关联关系有:
| 序号 | 相关股东 | 关系 | 持股情况 |
| 1 | 德旺投资 周筠 | 德旺投资为顾永德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周筠为顾永德配偶周莉之姐姐 | 顾永德直接持有公司13,0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股份;德旺投资直接持有公司23,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4%股份; 周筠直接持有公司3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以上三方合计持有发行人50.61%股份。 |
| 2 | 浙江蓝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泰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同委托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 浙江蓝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浙江泰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以上双方合计持有发行人11.60%股份。 |
| 3 | 袁必洪 何恒 | 夫妻 | 袁必洪直接持有公司1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5%;何恒直接持有公司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以上双方合计持有发行人0.29%股份。 |
| 4 | 吴春晓 边书平 | 夫妻 | 吴春晓直接持有公司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边书平直接持有公司2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以上双方合计持有发行人0.47%股份。 |
| 5 | 陈克峰 宋国焰 | 宋国焰为陈克峰配偶之兄 | 陈克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宋国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以上双方合计持有发行人3.78%股份。 |
除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外,其他股东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主要业务概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开关电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国内领先的高可靠、智能化、高效节能开关电源制造及解决方案提供商。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按其下游应用划分为消费电子类电源和大功率LED驱动电源,主要为消费类电子产品和大功率LED照明设备配套所需的驱动电源。
消费电子类电源主要包括AV视听类、IT通信类等高端电子设备用电源;大功率LED驱动电源产品按照功能不同分为恒压源,恒流源,恒流模块,智能控制驱动四大品类七个系列,主要应用于大功率LED路灯和隧道灯。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
(二)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包括:IC、MOS管、防水胶、电容、PCB、外壳、防水线、高频变压器。能源包括电能。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充足,未出现因原材料采购、能源供应引起的产品生产、销售方面问题。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一直专注于围绕高端客户群建设相对应的高效直销体系,不存在通过经销商销售的情况。直销模式可以减少公司与用户沟通的中间环节,使公司及时、客观地了解市场动态,与订单式生产形成配套;同时直销模式也有利于客户资源管理、技术交流、订单执行、交付实施、货款回收等业务的开展。公司设立销售中心,以地域划分为国内和国际两大销售部门,销售团队全面推行顾问式营销模式。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的主营产品为消费电子类电源和大功率LED驱动电源,始终专注于高可靠、智能化、高效节能开关电源的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的提供,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高可靠、智能、高效、节能电源制造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消费电子类电源领域,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就始终把技术与科技创新作为公司发展之根、以质量为公司发展之本。经过几年的努力,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和先进的科技含量,已迅速成长为消费电子类电源行业的知名企业,目前,公司已发展为我国重要的消费电子类高效节能电源制造商,市场占比不断扩大,并与Sagemcom、华为、创维、卓翼科技、SEB、SHARP、D-LINK等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发展消费电子类电源产品市场的同时,茂硕电源还紧盯开关电源市场的发展趋势,不断开发新型开关电源来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2008年开始,公司通过与英飞特进行合作开发大功率LED驱动电源产品,成为国内最早进入大功率LED驱动电源领域的企业之一。公司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了自己的专利产品,产品在可靠性、节能效率、寿命、智能控制等方面超过了众多的竞争对手,经济效益明显。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了我国极具影响力的大功率LED路灯高可靠智能驱动解决方案提供商,并与勤上光电、富士康、比亚迪、真明丽集团、德豪润达、国星光电、山东中微、北京朗波尔、西安立明、万润科技、洲明科技等行业领先的LED照明企业形成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关键设备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关键设备总体状况良好,主要设备成新率基本在80%左右,关键设备不存在重大报废的可能。
(二)无形资产及知识产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办公、管理、财务软件、控股子公司惠州茂硕拥有的两项土地使用权及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其中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无账面价值)。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获得注册商标5项、专利51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36项,外观专利12项)、已获得软件著作权6项。
(三)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自有房产,目前生产经营主要通过租赁房产进行。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与其他持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也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德旺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顾永德先生于2011年3月21日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近三年内,本公司关联交易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1)原材料采购
关联方原材料采购主要以竞价招标方式进行,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方 | 内容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 凯盛电业 | 采购线材 | 2,193.16 | 2,099.15 | 1,264.23 |
| 风华正茂 | 采购高频变压器 | - | 87.79 | 644.05 |
报告期内采购占比情况如下:
| 关联方 |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
| 凯盛电业 | 5.45% | 5.83% | 5.72% | 6.31% | 6.43% | 6.18% |
| 风华正茂 | - | 0.24% | 2.91% | - | 0.27% | 3.15% |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向凯盛电业采购金额上升,但占比基本稳定。2009年12月22日,凯盛电业股东已变更为王建强、梅繁荣,上述二人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2010年公司继续向凯盛电业采购,预计以后年度还会持续,但已不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已购买风华正茂生产高频变压器相关资产,2010年1月后,已不再向其采购,预计以后年度也将不再向其采购产品。
(2)采购包装材料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包装材料均按市场价格定价,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 ||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
| 冠宏达 | 采购包装材料 | - | - | 3.09 |
| 华智包装 | 采购包装材料 | - | - | 6.73 |
报告期内采购占比情况如下:
| 关联方 |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
| 冠宏达 | - | - | 0.01% | - | - | 0.02% |
| 华智包装 | - | - | 0.03% | - | - | 0.03% |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包装材料金额很小,且2010年已无交易产生,预计以后年度也将不再向上述公司采购。(3)支付技术使用费
公司自2008年LED驱动电源与英飞特进行的技术合作,向其支付技术使用费,按照2008年5月27日公司与英飞特签订《关于LED驱动电源开发的合作协议》,公司采取“超额递减”的方式向英飞特支付技术使用费。
由于公司研发技术的发展,已自行研究开发LED驱动电源,2010年1月1日,公司于英飞特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规定:公司开发生产的DC/DC LED驱动电源产品及代工产品不需向英飞特支付技术使用费,其余产品支付技术使用费比例不变。
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与英飞特签订《关于LED驱动电源开发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1)自2011年1月1日起,公司使用英飞特技术或在其基础上后续研发的技术生产销售的LED驱动电源产品(恒压源、高电压单路恒流源及低电压多路恒流源系列产品)按照含税销售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使用费,公司自主研发并生产销售的LED驱动电源产品不再向英飞特支付技术使用费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技术提成;(2)公司生产的应向给英飞特支付技术使用费的产品的付费比例为:应付费LED驱动电源产品累计销售总额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的部分为9%,累计销售总额高于6,000万元低于12,000万元的部分为8%,累计销售总额高于12,000万元低于18,000万元的部分为7%,累计销售总额超过18,000万元的部分为6%。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英飞特技术使用费情况如下:
| 关联方 | 金额(万元) |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 ||||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
| 英飞特 | 708.96 | 1,022.46 | 372.33 | 1.76% | 2.84% | 1.68% |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技术使用费均为向英飞特支付。
由于公司LED驱动电源产品销售增长迅速,故报告期内支付的技术使用费占营业成本比例逐年增长。由于公司在LED驱动电源领域技术逐步成熟,自行开发多种产品,2010年12月31日,双方出于维护长期、稳定、公平合理的合作关系的目的,经友好协商达成签订了《关于LED驱动电源开发系列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公司自主研发并生产销售的LED驱动电源产品,英飞特不收取技术使用费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技术提成,随着公司自助研发产品的逐渐增多,支付应付英飞特技术使用费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将逐步下降。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方式 | 2011年发生额 | 2010年发生额 | 2009年发生额 | |||
| 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 英飞特 | 销售 | 协议定价 | 5.23 | 0.01% | 26.82 | 0.06% | 18.94 | 0.07% |
2009年、2010年英飞特向公司小额采购电源产品,占公司电源产品销售比例极小,双方基于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3、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永德及其一人独资有限公司德旺投资、顾永德配偶周莉及其曾控制的冠宏达公司多次为本公司授信贷款额度及相关债务进行担保。
上述各方提供的担保均属无偿担保行为,公司未为担保方支付费用。
4、为消除由专利技术授权使用带来的关联交易,更好的促进本公司发展,2009年期间,顾永德先生将5项专利技术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5、为了消除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2009年11月20日,德旺投资、陈克峰、宋国焰、秦传君、陶胜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各方将持有华智测控的全部股份,转让给本公司。2009年12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股权转让。华智测控于2009年9月7日成立,考虑该公司成立时间与签订股权转让时间较短,转让目的是了为了消除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故以原股东的出资额计人民币50万元转让。
6、为了消除关联交易,2009年12月12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茂硕磁性元件技术有限公司(现茂硕电子,以下简称“磁性元件”)与风华正茂公司签订《资产购买合同》,将风华正茂生产高频变压器等产品的设备按照评估价格583,001.10元转让给磁性元件,相关款项已支付完毕。
(三)报告期各期末与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1.12.31 | 2010.12.31 | 2009.12.31 |
| 应付账款 | 凯盛电业 | 1,274,678.05 | 2,918,452.89 | 1,976,521.17 |
| 应付账款 | 风华正茂 | - | - | 1,978,479.16 |
| 应付票据 | 凯盛电业 | - | 50,000.00 | 2,600,011.71 |
| 应付票据 | 风华正茂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英飞特 | - | 3,232,169.62 | 1,687,789.61 |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凯盛电业款项余额分别为457.65万元,296.85万元,127.47万元。
(四)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是否履行法定批准程序所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表意见: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有效,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所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决策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作价公允,在交易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最近三年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交易为向原关联方凯盛电业、风华正茂公司采购原材料,定价价格公允,且市场供应充足,可替代性强,相关交易对发行人正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如下: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年龄 | 任期 | 薪酬(万元) | 持股数(万股) | 与公司其他利益关系 |
| 顾永德 | 男 | 董事长 | 46 | 2010.12.19-2013.12.19 | 42.17 | 直接持股1305.60万股;通过德旺投资间接持股2340.00万股 | 其配偶之姐周筠持有39.00万股公司股票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中国国籍,1965年2月出生,曾就读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曾获“优秀来深建设者”荣誉称号。顾永德先生1990年11月至1997年3月任深圳市美佳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3月至2006年3月任深圳锡星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3月至今任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顾永德先生现任深圳市LED产业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 | ||||||
| 陈克峰 | 男 | 董事、副总经理 | 37 | 2010.12.19-2013.12.19 | 34.85 | 266.50 | 无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中国国籍,1974年1月出生,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陈克峰先生2001年12月至2006年3月任深圳锡星电子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职务,2006年3月至2007年12月任深圳茂硕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茂硕电源有限整体改制后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 ||||||
| 皮远军 | 男 | 董事、总经理 | 40 | 2010.12.19-2013.12.19 | 54.99 | 80.60 | 无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中国国籍,1971年1月出生,毕业于湖南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大专学历。皮远军先生1993年9月至1994年10月任惠州长城集团电子工程师,1994年11月至1997年8月任日本三洋(深圳)公司品管课长,1997年9月至2002年4月任台湾飞宏集团(东莞)制造及生产技术部经理,2002年4月至2007年6月任惠州天宝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2007年12月至今任茂硕电源董事、总经理。 | ||||||
| 秦传君 | 男 | 董事、董秘、财务总监 | 35 | 2010.12.19-2013.12.19 | 24.94 | 56.94 | 无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中国国籍,1976年4月出生,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会计中级职称。秦传君先生1997年7月至2000年2月任世合化工(深圳)有限公司会计主办,2000年3月至2003年4月任深圳市金天信电子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3年4月至2005年5月任深圳市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负责人,2006年3月至今担任茂硕电源有限、茂硕电源财务经理、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 | ||||||
| 康伟 | 男 | 董事 | 35 | 2010.12.19-2013.12.19 | 0 | 0 | 无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中国国籍,1976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2008年6月至今任茂硕电源董事。目前康伟先生兼任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万兴软件有限公司、浙江双雕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宇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迪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丁宝玉 | 男 | 董事 | 45 | 2010.12.19-2013.12.19 | 0 | 0 | 无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中国国籍,1966年2月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工系生物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丁宝玉先生1991年7月至1997年7月任深圳市康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工程部、设备部、销售部经理,1997年8月至2003年4月任深圳市国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5月至2009年4月任深圳国成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担任茂硕电源董事,目前丁宝玉先生兼任南海成长副总经理、大连路明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中讯农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谭跃 | 男 | 独立董事 | 52 | 2010.12.19-2013.12.19 | 4.00 | 0 | 无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谭跃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4月出生,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谭跃先生1981年12月至1984年8月于株洲基础大学担任助教,1987年1月至1996年8月于长沙电力学院担任讲师,1996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暨南大学金融系副教授,2002年11月至2004年10月任暨南大学金融系教授,2004年10月至今任暨南大学会计系主任、博士生导师、会计系教授、会计学系主任兼国际学院副院长、管理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谭跃先生目前在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在路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谭跃先生自2010年4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 姜久春 | 男 | 独立董事 | 38 | 2010.12.19-2013.12.19 | 4.00 | 0 | 无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中国国籍,1973年2月出生,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姜久春先生1999年4月至2001年12月任北方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讲师,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北方交通大学电气学院副教授,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北京交通大学特聘教授,2006年1月至今任北京交通大学电器工程学院教授,2007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北京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院长。姜久春先生自2010年4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 张新明 | 男 | 独立董事 | 43 | 2011.1.20-2013.12.19 | 0 | 0 | 无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中国国籍,1968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张新明先生1990年8月至1994年8月任江西南康财政局会计,1994年至1997年先后任深圳宝安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1998年1月至2004年6月任深圳义达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4年7月起至今任深圳德浩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2007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新明先生自2011年1月20日至今任茂硕电源独立董事。 | ||||||
| 方向一 | 男 | 监事会主席 | 57 | 2010.12.19-2013.12.19 | 8.37 | 26.00 | 无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中国国籍,1954年2月出生,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方向一先生1995年6月至1997年3月任湖北省英山县水利电力局器材股副股长,1997年3月至1999年2月任捷达(深圳)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科长、资料科长,1999年3月至2006年3月任深圳锡星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稽核副经理,2006年3月至2007年12月任茂硕电源有限任董事长特别助理,2007年12月起任茂硕电源监事会主席。 | ||||||
| 陶胜 | 男 | 监事 | 54 | 2010.12.19-2013.12.19 | 5.63 | 73.45 | 无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中国国籍,1957年11月出生,毕业于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陶胜先生1977年11月至1994年12月于武汉市物资局任副主任科长,1995年1月至2000年2月任深圳市半岛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2000年3月至2001年2月任香港亿亨(深圳)投资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1年3月至2002年2月任上海荣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3年3月至2005年6月任深圳市仁合缘电子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5年7月至2006年3月任锡星电子部门经理,2006年3月至今先后任茂硕电源人事行政部经理、总经理助理、项目部经理、董事办外事经理、董事长助理、监事职务。 | ||||||
| 徐治国 | 男 | 监事 | 34 | 2010.12.19-2013.12.19 | 14.90 | 54.60 | 无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中国国籍,1977年12月出生,毕业于湖南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徐治国先生2000年2月至2002年6月任久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电子工程师,2002年6月至2005年4月任信佳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开发工程师、工程部主管,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深圳锡星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06年3月至今任公司产品技术部经理、供方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成本监管总监、监事。 | ||||||
| 肖凯 | 男 | 监事 | 34 | 2010.12.19-2013.12.19 | 0 | 0 | 无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中国国籍,1977年6月出生,毕业于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肖凯先生2001年至2004年于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审计员、审计项目经理,2004年至今于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投资发展部项目经理,资产管理部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副经理和经理等职务。自2009年10月至今任茂硕电源监事。肖凯先生现兼任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力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广东中讯农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 ||||||
| 张慧娟 | 女 | 职工监事 | 31 | 2010.12.19-2013.12.19 | 2.66 | 0 | 无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中国国籍,1980年12月出生,毕业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经学校,中专学历。张慧娟女士1999年11月至2006年3月任深圳锡星电子应付会计、仓库主管、稽核主管,2006年4月至今任茂硕电源成本会计、总经办文员,自200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 ||||||
| 金林 | 女 | 职工监事 | 31 | 2010.12.19-2013.12.19 | 3.15 | 0 | 其配偶刘义持有19.50万股公司股票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中国国籍,1980年2月出生,中专学历。金林女士1998年12月至2006年3月先后任锡星电子工程部文员、人事助理,2006年3月至今先后任茂硕电源人事文员、绩效副主管、绩效薪酬主管、监事。 | ||||||
| 涂洪滨 | 男 | 副总经理 | 45 | 2011.1.5-2014.1.5 | 30.78 | 32.50 | 无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中国国籍,1966年12月出生,毕业于贵州工学院工业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涂洪滨先生1992年9月至1999年11月任贵州安顺双阳飞机制造厂先后担技术员、调度员,1999年12月至2003年5月任富量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品质、工程课课长,2003年6月至2008年5月任崧顺国际(深圳)有限公司厂务部协理,2008年6月至今先后任茂硕电源品质部品质总监、副总经理。 | ||||||
| 程春金 | 男 | 副总经理 | 37 | 2011.1.5-2014.1.5 | 10.37 | 20.00 | 无 |
| 简历及兼职情况 | 中国国籍, 1974年9月出生,毕业于南京东南大学机械设计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程春金先生1999年4月至2005年9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宽带装备技术研究部ATE经理,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任兆天网络(深圳)有限公司中间试验部经理,2006年9月至2007年4月任协同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测试部经理,2008年6月至2010年8月任深圳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工程部总经理,2010年8月至今任茂硕电源副总经理。 | ||||||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德旺投资,自然人顾永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05.60万股股份,并通过德旺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340.00万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50.07%,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顾永德先生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22219650228****,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世界花园。顾永德先生的简介详见“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九、发行人近三年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资产 | 2011.12.31 | 2010.12.31 | 2009.12.31 |
| 流动资产: | - | - | - |
| 货币资金 | 111,826,875.32 | 89,087,044.39 | 57,074,012.2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2,180.09 | - | - |
| 应收票据 | 28,885,285.38 | 24,205,421.20 | 24,561,924.28 |
| 应收账款 | 152,426,060.41 | 176,110,740.55 | 123,581,509.40 |
| 预付款项 | 4,088,126.86 | 2,275,466.07 | 11,008,020.58 |
| 其他应收款 | 11,937,552.86 | 7,879,777.03 | 4,314,007.38 |
| 存货 | 85,059,569.39 | 77,773,310.70 | 53,191,648.5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83,282.34 | 766,703.88 | 636,188.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395,398,932.65 | 378,098,463.82 | 274,367,310.35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000,000.00 | - | - |
| 固定资产 | 24,993,465.11 | 23,485,426.84 | 15,324,292.85 |
| 在建工程 | 389,736.00 | - | - |
| 无形资产 | 11,090,380.84 | 10,979,828.30 | 149,242.53 |
| 商誉 | 195,610.67 | 195,610.67 | 195,610.67 |
| 长期待摊费用 | 779,469.28 | 1,160,213.57 | 1,362,062.6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14,981.34 | 1,031,028.20 | 439,034.0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563,643.24 | 36,852,107.58 | 17,470,242.73 |
| 资产总计 | 437,962,575.89 | 414,950,571.40 | 291,837,553.08 |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2011.12.31 | 2010.12.31 | 2009.12.31 |
| 流动负债: | - | - | - |
| 短期借款 | 16,405,038.12 | 40,000,000.00 | 21,980,695.30 |
| 应付票据 | 79,008,190.04 | 60,037,624.70 | 18,219,913.92 |
| 应付账款 | 70,250,756.22 | 124,765,070.35 | 94,416,934.45 |
| 预收款项 | 5,926,834.28 | 4,077,481.94 | 2,081,115.05 |
| 应付职工薪酬 | 7,130,477.34 | 6,290,093.38 | 4,807,815.05 |
| 应交税费 | -3,740,003.38 | 4,993,298.09 | 3,714,832.10 |
| 其他应付款 | 918,968.46 | 4,729,208.04 | 2,778,881.8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5,900,261.08 | 244,892,776.50 | 148,000,187.74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827.01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700,533.31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714,360.32 | - | - |
| 负债合计 | 213,614,621.40 | 244,892,776.50 | 148,000,187.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 - |
| 股本 | 72,800,000.00 | 72,800,000.00 | 56,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33,167,482.80 | 33,056,987.69 | 45,274,800.67 |
| 盈余公积 | 14,076,785.46 | 9,449,666.08 | 4,614,034.05 |
| 未分配利润 | 103,849,514.96 | 54,751,141.13 | 37,968,053.5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23,893,783.22 | 170,057,794.90 | 143,856,888.22 |
| 少数股东权益 | 454,171.27 | - | -19,522.8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4,347,954.49 | 170,057,794.90 | 143,837,365.3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37,962,575.89 | 414,950,571.40 | 291,837,553.08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一、营业收入 | 554,571,711.43 | 487,152,574.35 | 284,543,527.46 |
| 减:营业成本 | 402,480,411.72 | 360,134,898.17 | 221,057,165.33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449,245.20 | 1,062,699.18 | 274,151.92 |
| 销售费用 | 30,078,162.59 | 21,478,794.33 | 11,224,222.50 |
| 管理费用 | 50,961,970.29 | 48,118,380.38 | 25,649,087.62 |
| 财务费用 | 6,389,524.47 | 2,983,804.04 | 508,995.27 |
| 资产减值损失 | 563,708.46 | 106,369.09 | 920,831.82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92,180.09 | - | - |
| 二、营业利润 | 61,740,868.79 | 53,267,629.16 | 24,909,073.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2,923,447.92 | 575,374.19 | 1,894,280.37 |
| 减:营业外支出 | 45,960.03 | 812,457.18 | 101,067.20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237.65 | 19,278.37 | 44,391.43 |
| 三、利润总额 | 64,618,356.68 | 53,030,546.17 | 26,702,286.1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828,198.09 | 5,580,616.61 | 2,835,934.41 |
| 四、净利润 | 53,790,158.59 | 47,449,929.56 | 23,866,351.7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53,725,493.21 | 47,098,719.66 | 23,885,874.64 |
| 少数股东损益 | 64,665.38 | 351,209.90 | -19,522.88 |
| 五、每股收益: | - |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74 | 0.65 | 0.3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74 | 0.65 | 0.3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3,790,158.59 | 47,449,929.56 | 23,866,351.7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3,835,988.32 | 46,793,406.68 | 23,885,874.64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5,829.73 | 656,522.88 | -19,522.88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89,836,948.79 | 436,823,842.12 | 259,539,528.3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231,755.16 | 4,610,484.94 | 1,060,820.2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714,121.59 | 5,795,088.14 | 11,523,840.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1,782,825.54 | 447,229,415.20 | 272,124,189.0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2,863,636.34 | 280,725,695.18 | 187,609,288.4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2,565,994.58 | 65,576,986.86 | 29,901,498.6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596,005.04 | 15,749,254.33 | 8,800,694.6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343,064.41 | 43,650,932.70 | 34,697,443.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6,368,700.37 | 405,702,869.07 | 261,008,925.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414,125.17 | 41,526,546.13 | 11,115,263.8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5,000.00 | 424,697.57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001.00 | 424,697.57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015,080.10 | 19,276,898.87 | 17,490,626.5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 | 1,862,000.00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430,559.7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015,080.10 | 21,138,898.87 | 17,921,186.2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10,079.10 | -20,714,201.30 | -17,921,186.2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 | 1,225,000.00 | 26,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 | 1,225,000.00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4,445,761.48 | 40,000,000.00 | 26,811,551.8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172,369.65 | 45,536,635.66 | 12,948,101.1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2,118,131.13 | 86,761,635.66 | 65,759,652.9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7,959,498.60 | 3,623,037.35 | 23,188,514.5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55,970.96 | 26,309,330.58 | 884,522.9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180,001.60 | 46,392,611.74 | 17,230,621.6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495,471.16 | 76,324,979.67 | 41,303,659.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7,340.03 | 10,436,655.99 | 24,455,993.7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08,507.69 | -88,232.42 | -57,574.0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718,198.35 | 31,160,768.40 | 17,592,497.4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1,019,158.93 | 39,858,390.53 | 22,265,893.0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737,357.28 | 71,019,158.93 | 39,858,390.53 |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出部分) | 8.03 | 32,266.42 | -44,391.4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2,156,936.40 | 1,543,135.2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67,489.69 | 383,818.00 | 1,687,115.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404,086.45 | -653,167.41 | 150,489.6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4,887,500.00 | -4,513,500.00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影响利润总额) | 3,071,584.17 | -2,967,646.59 | -1,177,151.56 |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464,341.30 | -26,389.69 | 181,876.30 |
| 影响少数股东损益 | 24,262.50 | -19,362.10 | 294.00 |
| 扣除所得税、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582,980.37 | -2,921,894.80 | -1,359,321.8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3,725,493.21 | 47,098,719.66 | 23,885,874.6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1,142,512.84 | 50,020,614.46 | 25,245,196.50 |
(三)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 项 目 | 2011年12月31日/2011年 | 2010年12月31 日/2010年 | 2009年12月31日/2009年 |
| 流动比率 | 2.25 | 1.54 | 1.85 |
| 速动比率 | 1.76 | 1.23 | 1.49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2.99% | 58.49% | 50.55%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2.87 | 2.77 | 2.27 |
| 存货周转率 | 4.94 | 5.50 | 5.07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7,567.30 | 5,931.54 | 3,059.88 |
| 利息保障倍数 | 20.25 | 57.12 | 41.44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 0.49 | 0.57 | 0.20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24 | 0.43 | 0.31 |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比例 | 0.63% | 0.79% | 0.10% |
(下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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