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观点·专栏
  • 5:市场
  • 6:公司
  • 7:市场趋势
  • 8:开市大吉
  • 9: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圆桌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基金投资
  • A5:基金·公司巡礼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营销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视点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4:基金·互动
  • A15:基金·专访
  • A16:基金·人物
  • 新闻出版总署:鼓励出版企业兼并重组
  • 国资委:动员所有央企
    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 刘明康:私募股权投资
    同质化问题明显
  • 中证1-10年国债指数
    将于3月20日发布
  • 做投资的少数派
  • “中国宏观经济预测与分析”2012年春季报告:二、三季度央行或连续降息
  •  
    2012年2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 2版:要闻
    新闻出版总署:鼓励出版企业兼并重组
    国资委:动员所有央企
    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刘明康:私募股权投资
    同质化问题明显
    中证1-10年国债指数
    将于3月20日发布
    做投资的少数派
    “中国宏观经济预测与分析”2012年春季报告:二、三季度央行或连续降息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新闻出版总署:鼓励出版企业兼并重组
    2012-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梁敏 ○编辑 衡道庆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支持出版传媒集团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鼓励兼并重组。《意见》特别强调,支持出版企业发展数字出版产业,培养一批以数字化引领、全媒介经营为特征的新型出版传媒集团。

      事实上,早在去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新闻出版业“十二五”规划》中就表示打造一批大型出版传媒“航空母舰”。业内人士表示,《意见》是对“十二五”规划具体支持政策的落实。

      

      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兼并重组

      《意见》指出,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着力推动联合重组,破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壁垒,实现出版传媒集团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着力推动出版传媒集团“走出去”,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到“十二五”期末,进一步做强做优国家层面人文、教育、科技三大出版传媒集团,培育多个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的大型骨干出版传媒集团。

      《意见》还提出,推动新华书店跨地区兼并重组,组建全国性国有大型发行集团;基本形成核心竞争力强、品牌突出、管理科学的出版传媒集团集群;基本形成南北与东中西部布局合理,中央与地方、图书出版与报刊出版、单一媒体与多种媒体、综合型与专业型、大型集团与专、精、特、新各类出版传媒企业优势互补、合作竞争的新格局。

      为推进出版传媒集团战略性改组,新闻出版总署支持兼并重组。《意见》提出,鼓励出版传媒集团通过整合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数字出版业务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资源,实现多媒体、全产业链发展;鼓励出版传媒集团对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中央和地方出版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实现跨地区发展;鼓励出版传媒集团兼并重组新闻出版领域以外的其他国有企业,实现跨行业发展。支持主业突出、具有品牌优势的专业性出版传媒集团走特色经营之路。鼓励和支持转企改制到位的新闻出版单位自愿加入各类出版传媒集团。

      值得注意的是,在产业发展方面,《意见》尤其重视发展数字出版产业。《意见》提出,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实施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有声阅读、电子书、电子书包、数字报、精品学术期刊数据库等;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发展以网络出版、手机出版、云出版等为代表的出版新业态;培育一批以数字化引领、全媒介经营为特征的新型出版传媒集团,加快建立适应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市场主体;支持出版传媒集团积极探索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新途径。

      

      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

      为了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意见》明确了一系列具体扶持措施。包括:制定和落实出版资源向出版传媒集团倾斜的政策;加大对出版传媒集团重大项目的扶持力度,对于出版传媒集团实施的自主创新、转型升级的重大项目优先纳入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优先给予支持。

      《意见》还强调,加大对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对“走出去”取得突出成绩的出版传媒集团给予专项奖励;对于出版传媒集团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累和传承民族优秀文化的重大出版工程,通过国家出版基金予以重点支持。

      此外,推动出版传媒集团拓展融资渠道。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推荐研发高新技术的出版传媒企业到创业板上市;加强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为出版传媒集团信贷融资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制定支持出版传媒集团以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自主品牌等无形资产出资、质押贷款等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