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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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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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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2-004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2月23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董事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1年度的税后利润为167,728,391.80元,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6,772,839.18元,加上上一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计182,412,449.08元,减去已分配利润54,454,8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913,201.70元。该部分利润由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享有,根据公司章程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3,956万股为基础,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0元(含税),合计派发138,944,800元,剩余139,968,401.7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六、关于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年审计费50万元。

    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董事长周晓萍、董事张荣谦、黄和发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杨孝全、王展、田志伟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方案的制定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当地物价水平制定的,能更好地体现责、权、利的一致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预案》。

    八、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杨孝全、王展、田志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独立董事津贴由2011年度的6万元调整为2012年度的10万元。

    九、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关于《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修订案
    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设副总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十三、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

    董事黄和发、王展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黄和发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王展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四、关于公司201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2年向中国建设银行常州新北支行申请15,000万元授信额度。

    十五、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2年3月20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六、七、八、十二、十四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2-005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2月23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小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 号——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研发实力,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和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2-006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5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4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1,761.87万元。上述资金于2011年1月28日全部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1)00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43,039.89万元,超募资金为78,721.98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8,879.71万元。由于公司在本次之前未使用超募资金,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9,882.32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1、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扩大。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购买及产品研发投入,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扩大公司生产规模,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本次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56%计算,一年可为公司节省利息支出984万元。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资金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四、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并履行对外披露的义务。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并就此议案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拟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研发实力,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和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之需要,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有助于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八、审议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一亿元且占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达到10%以上,所以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公司将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2-00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2、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3月20日上午9: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13日

    3、召开地点:公司新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6、会议期限:半天

    7、出席对象:

    7.1截止 2012年3月13日(周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7.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公司将于2012年3月16日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8、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津贴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就第十项议案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1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回执(格式附后)办理登记手续;

    1.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回执(格式附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回执(格式附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邮编:213022

    (三)登记时间:

    2012 年3月16日(周五)上午8:00 —12:00,下午13:00—16:30

    (四)会议联系人:黄和发、李文波

    (五)联系电话:0519-85156063 传真:0519-85113616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公司出席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限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议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8、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津贴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内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回执

    截止到2012年3月13日(周二)下午三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 股,我公司(个人)拟参加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持股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2012年 年 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2-008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5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采取“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4,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781,31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17,618,690.00元。上述资金于2011年1月28日全部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1)002号《验资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运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3,560,966.71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8,797,052.33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028,821,637.67元;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40,425,057.16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11,603,419.49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11 年 1月 2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截至 2011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存储方式
    建行常州新北支行320016284360591881881,040,425,057.16定期和活期存储相结合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的《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1〕215号),截至2011年2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23,162,079.27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103,560,966.71元(扣除201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19,601,112.56元)。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1年5月20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1761.8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8,79.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8,79.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 项目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 变更

    (如 有)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 额(1)

    本年度投 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4)=(2)/(1)

    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主营业务收入)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一百万套车灯项目43039.8923162.3018,879.7118,879.71-4282.5981.51%2014/1217,677.37
    合计 43039.89 23162.3018,879.7118,879.7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后灯项目因厂房规划的原因推迟到2012年3月份开始,但在2012年能赶上既定的投资计划。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356.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2-009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2、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3月20日下午14:30

    1.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13日

    4、召开地点:公司新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7、会议期限:半天

    8、出席对象:

    8.1截止 2012年3月13日(周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8.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公司将于2012年3月16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1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格式附后)办理登记手续;

    1.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格式附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格式附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邮编:213022

    (三)登记时间:

    2012 年3月16日(周五)上午8:00 —12:00,下午13:00—16:30

    (四)会议联系人:黄和发、李文波

    (五)联系电话:0519-85156063 传真:0519-85113616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2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88799 投票简称:星宇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3.1买卖方向为买入。

    3.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

    议案对应申报价格
    议案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3.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3.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公司出席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限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议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内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回执

    截止到2012年3月13日(周二)下午三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 股,我公司(个人)拟参加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持股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2012年 年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