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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汇局加强预警 严防跨境资金大进大出
    我国拟立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
    制定统一行业准则
    延期5年 证券业准备金仍可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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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汇局加强预警 严防跨境资金大进大出
    2012-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丹丹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艾家静

      

      新阶段、新形势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继续关注“热钱”流入的同时,还需做好跨境资金集中流出的政策储备,严防跨境资金大进大出。

      记者27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下一阶段,外汇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框架,做好应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风险的政策预案,坚持对跨境资金流动实施均衡管理,重点防范跨境异常资金流动。

      外汇局指出,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宏观调控政策逐步到位等因素综合影响,我国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方面,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意味着需要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的均衡管理。外汇局初步估计,去年我国经常项目顺差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这一比重是衡量一国外部失衡的重要指标)将进一步回落到3%左右,较2007年的历史高点下降了约7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我国金融开放程度的提高意味着需要加快转变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方式。“外汇管理部门需做好应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风险的政策预案,利用预调微调工具,平滑跨境资金大进大出,不留监管盲区。”

      与此同时,人民币跨境资金流动规模不断扩大意味着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本外币全口径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能力。去年全年,人民币跨境结算量超过2万亿元,同比增长4倍。

      基于上述因素,今后一段时期,外汇局将高度重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高对跨境资金流动预判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应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风险的政策预案:既要完善和充实防范跨境资金大量净流入的政策预案,也要做好防范跨境资金集中流出的政策储备,提高监管政策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另外,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基础上,外汇局还将积极探索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的新思路、新工具和新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压缩投机套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