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编号:2012-07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2月17日,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应到8名,实到8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术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和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 《关于吉林辖区贯彻落实“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吉证监发[2011]246号),公司对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编号:2012-08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的关规定,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2011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结果的通知》吉科办字[2011]166号文件,本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为3 年(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三年内,公司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