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12-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2-0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842000304,有效期三年。
2011年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2012年2月24日取得了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142000377,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1年度公司已按15%的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1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